索引号 | 01525533-X-05_Z/2017-04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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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关于成立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通知》(保市机编办〔2009〕33号)精神,主要职责是:
①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及产业政策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供应计划;
②受市、区政府委托开展中心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
③对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制定土地开发条件和要求,根据评估价格、结合产业政策,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
④筹措与运作收购资金。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和监管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在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过程中管理和运作好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⑤搞好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地收储和出让情况;
⑥完成市政府交办和区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2.2017年土地收储中心将紧紧围绕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土地规划收储、供应、运营管理、矿业权交易及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推动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职能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编制依据
财政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及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编制原则
1.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既不随意夸大,也不隐瞒少列;既打满打足,又积极稳妥。
2.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稳步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同时,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各项财政支出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结合财力安排,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4.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市国土资源局。内设6个业务股室:综合办公室、土地收储股、土地交易股、矿业权交易股、资产管理股和规划建设股。核定事业编制21人,现在职实有人数1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总收入预算126.33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共126.33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5.71万元,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万元。其中:公务费1万元、水电费1万元、差旅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汽车燃料费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职教工会费3.63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费用0.3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4万元,为中心职工独生子女费。
五、名词解释
我单位没有需要特别解释的专用名词。
六、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1)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详见附件2)
八、“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3)
九、“三公”经费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因物价上涨及公务用车油耗逐年增加,故2017年“三公”经费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