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05_Z/2017-041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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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保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利用科、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支队、测绘管理科(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科、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科14个机构(正科级)和三个下级单位(隆阳区国土资源分局、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

(十五)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定不动产确权、登记和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并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较大不动产权属争议。

(十六)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一)编制依据

财政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及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编制原则

1.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既不随意夸大,也不隐瞒少列;既打满打足,又积极稳妥。

2.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稳步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同时,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各项财政支出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结合财力安排,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4.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单位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属于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核定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待消化暂定编制17名),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人数35人,公务车1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预算总收入1190.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707.76万元(基本支出结转572.1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35.59万元)、基本收入支出394.84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

2017年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预算总支出119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01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223.59万元,占总支出的1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主要列“220(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7.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与上年(850.07万元)对比增加了116.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59万元,如土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前期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工作等开支。与上年(54.9万元)对比增加168.69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说明

(一)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7.18万元,比2016年预算17.5万减少0.32万元,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5万元,比2016年预算18.92减少0.42万元,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三)2017年预算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预算相同。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无特别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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