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05_Z/2017-0411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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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成立,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经办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和保山工贸园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指导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单位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法编制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强化控制、突出重点、保正常运转”的要求,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本年预算数据与上年无对比。

第三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编制数1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编外公务用车5辆,为原保山市国土资源事务所上划车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总收入92.5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51万元(本级财力55.5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3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1万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37万元,占总支出的4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支出、“国土海洋和气象等”支出84.3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运行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为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事业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万元,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开支。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说明

(一)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85万元。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无特别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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