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02_Z/2018-03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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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4、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
15、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定不动产确权、登记和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并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较大不动产权属争议。
16、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利用科、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支队、测绘管理科(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科、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科14个机构(正科级)和三个下级单位(隆阳区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做好市、县、乡级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应用及数据库管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规划审查、计划指标的科学化、精细化和差别化管理,切实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及民生用地。全力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开展“多规合一”相关工作。
2、切实运用好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编制及实施,全力促推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3、实施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促进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和集约化开发利用。按照转型升级目标任务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落实好达标保留、改造升级、整合重组、淘汰关闭“四个一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加强矿业权管理,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落实“联勘联审、依法审批、综合执法”的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和机制。
4、认真落实“三为主”方针,围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四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快实施工程治理项目和因灾搬迁避让项目,计划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0个投资0.8亿元,实施搬迁443户1908人投资886万元,申报核查储备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2个投资8158.04万元,向上争取中央、省到位资金1亿元。
5、加快推动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完善和推广应用和探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综合监管。做好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启用的宣传衔接准备工作。开展好测量标志清查工作。
6、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放管服”“减证便民”“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扎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治理,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不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7、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积极做好12336举报的核查及反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案件查办督办工作。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范围、油气输送管道周边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抓紧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开展执法文书电子化试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下设3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2、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0人,待消化暂定编制29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4名。在职实有10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4、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88314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5428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6328853.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883141.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554288.00元,上年结转6328853.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54288.00元(本级财力1944628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90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2080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88314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54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9320.00元,项目支出6313821.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246726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2200101-行政运行1245461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4、2200150-事业运行475301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5、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管理事务28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6、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市级评审工作。
7、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3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8、2200199-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125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执法办案工作。
9、2200114-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经费1060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9714288.0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480691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5336484.00元、津补贴6119160.00元、奖金支出351084.00元、绩效工资532920.00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467265.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85242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60120.00元、印刷费200.00元、手续费2000.00元、水费7500.00元、电费350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差旅费405000.00元、维修费6000.00元、会议费52000.00元、培训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64100.00元、劳务费724280.00元、委托业务费802000.00元、工会经费419554.00元、福利费445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771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15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52.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2515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0元。
4.310资本性支出28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经济科目分组:项目支出2840000.00元
302商品服务支出284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4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130000.00元、差旅费550000.00元、培训费6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79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4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671200.00元,同比下降74.9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94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39400.00元,同比下降78.29%。变动原因是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1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31800.00元,同比下降71.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减331800.00元,同比下降71.85%,变动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按照相关要求,到公务用车平台调车出行,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360000.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2569320.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719020元,增长3%,主要原因为:
(一)人员经费增加,由于工资上调,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950000.00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上调,经费约增加700000元。
(三)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约2000000.00元。
(四)2018年执法办案补助900000.00元由原来的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6313821.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777921.00元,增长79%,主要原因为:
(一) 新增设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市级评审经费及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经费1360000.00元。
(二)上年新增设二级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新报项目200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544947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0647元,同比增加22%,占基本支出的1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上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