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02_Z/2018-0301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4、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
15、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定不动产确权、登记和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并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较大不动产权属争议。
16、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利用科、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支队、测绘管理科(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科、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科14个机构(正科级)和三个下级单位(隆阳区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做好市、县、乡级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应用及数据库管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规划审查、计划指标的科学化、精细化和差别化管理,切实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及民生用地。全力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开展“多规合一”相关工作。
2、切实运用好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编制及实施,全力促推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3、实施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促进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和集约化开发利用。按照转型升级目标任务推进转型升级工作,落实好达标保留、改造升级、整合重组、淘汰关闭“四个一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加强矿业权管理,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落实“联勘联审、依法审批、综合执法”的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和机制。
4、认真落实“三为主”方针,围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四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快实施工程治理项目和因灾搬迁避让项目,计划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0个投资0.8亿元,实施搬迁443户1908人投资886万元,申报核查储备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2个投资8158.04万元,向上争取中央、省到位资金1亿元。
5、加快推动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完善和推广应用和探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综合监管。做好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启用的宣传衔接准备工作。开展好测量标志清查工作。
6、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放管服”“减证便民”“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扎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治理,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不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7、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积极做好12336举报的核查及反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案件查办督办工作。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范围、油气输送管道周边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抓紧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开展执法文书电子化试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属行政单位,核定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019105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682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4122853.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0191053.00元,其中:本年收入6068200.00元,上年结转4122853.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68200.00元(本级财力6040200.00元,专项收入28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9105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68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28200.00元,项目支出1914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56205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2200101-行政运行352674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4、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管理事务28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5、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市级评审工作。
6、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3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7、2200199-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前期工作。
8、2200114-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经费1060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4128200.0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372909.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199064.00元、津补贴1511868.00元、奖金支出99922.00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62055.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26751.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会议费20000.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94884.00元、福利费8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5847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650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310资本性支出28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经济科目分组:项目支出1940000.00元
302商品服务支出194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90000.00元、邮电费13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49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61800.00元,同比下降73.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55000.00元,同比下降83.78%。变动原因是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6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6800.00元,同比下降62.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00元,减106800.00元,同比下降62.17%,变动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按照相关要求,到公务用车平台调车出行,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360000.00元,主要用于特殊要求的服务项目。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6983232.00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686868.00元,减少28%,主要原因为: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约2000000.00元。
2018年项目支出3207821.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971921.00元,增长43%,主要原因为:新增设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市级评审经费及矿山资源管理工作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75475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0151.00元,同比增加19%,占基本支出的1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上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市本级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