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02_Z/2018-0301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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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及产业政策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供应计划;
2.受市、区政府委托开展中心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
3.对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制定土地开发条件和要求,根据评估价格、结合产业政策,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
4.筹措与运作收购资金。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和监管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在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过程中管理和运作好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5.搞好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地收储和出让情况;
6.完成市政府交办和区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内设6个业务股室:综合办公室、土地收储股、土地交易股、矿业权交易股、资产管理股和规划建设股。核定单位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共21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核定车辆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土地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存量,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2、根据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围绕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基础项目、重点项目、招商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研究土地市场动态,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培育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3、实现土地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台账,加快实施土地报批、征收、储备、供应等坐标数据录入及上图工作,尽早实现“一张图”管理。
4、继续强化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土地储备筹融资方式,扩展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照执行用款审批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185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185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185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481855.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1855.00元(本级财力1481855.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185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18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855.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3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2200150-事业运行126247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481855.00元,项目支出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1681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520260.00元、津补贴345600.00元、奖金支出3330.00元、绩效工资228240.00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9380.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65.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0000.00元、印刷费200.00元、手续费2000.00元、水费25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维修费60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劳务费2428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38284.00元、福利费50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00.00元,同比下降9.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1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00.00元,同比下降79%。变动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00元,同比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增加5000.00元,同比增长25%,变动原因本单位公务车耗油量及维修保养方面的支出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而有所增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481855.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18555.00元,增长17.3%,主要原因为:
(一)人员经费增加,由于工资上调,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59710.00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上调,经费增加59065.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收储中心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