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20-012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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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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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

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 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

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 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

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

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6、承担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

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

厅字〔2019〕5号)、《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 号)精神。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20个机构(正科级)和二个下级单位(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四抓实”保稳定。

一是抓实职能融合,保工作机构运转稳定。深化机构改革,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着力破除改革前多业务交叉和互为前置,建立和形成自规划“始”,至项目落地“终”的工作闭环。坚持人随事走、人岗相适,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保证工作任务顺利承接,在实现职能、机构、编制三定的物理融合基础上,深化职能融合,产生化学反应,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抓实国土“三调”,保基础工作开展稳定。保山市三调工作坚守调查质量生命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彻底摸清自然资源基础家底,截至目前,保山五县(市、区)均已完成三调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和数据库建设,县级初步调查成果已通过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全市调查图斑780507个、调查面积19061.70平方千米,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三是抓实规划布局,保既定任务落实稳定。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了下阶段工作。有序推进既定的中心城市4个片区和6个城市组团控规编制工作,提升完善综合交通、商品市场等10个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青华海、保岫路等4个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四是抓实民生事业,保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安排2716名监测员对排查发现的1674个隐患点进行全面监测;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经费71734000元,实施续建项目153个,消除隐患点119个,实施搬迁项目54个,搬迁818户3599人,减少威胁资产500000000余元,减少威胁人口16000余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起,避免人员伤亡191人,避免经济损失7780000元,延续四年“零伤亡”。抓实脱贫攻坚,落实行业扶贫,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全市10953亩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已全部保障。

2、“六强化”促提升。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促从严治党水平提升。全面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我局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情况的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促底线管控能力提升。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稳守48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0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验收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5个,完成总投资143987400元,建设总规模6.9万亩,新增耕地1260亩。加速实施17个总投资324539300元,建设总规模13.46万亩的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严格将耕地开垦费费用纳入项目预算,足额收缴,全年共收取耕地开垦费61855000元。全面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对858个8907.54亩,占耕16700亩的违法图斑进行查处;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实现了243个大棚房问题100%整改,列入另案处理的724个问题,已整改608个,整改率83.97% 。

三是强化土地供给,促项目保障能力提升。开展5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面积1.5万余亩。全市全市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35批,上报审批面积2.6万亩,获批26批,获批面积1.2万亩。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5个、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79个,审核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547个。供应土地784宗近11万亩,实现土地收入6563000000元,有力保障了“四个一百”“乡村振兴”“五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工业用地保持了较快增长,成交面积2744.3亩,比去年同比增长231%。

四是强化生态修复,促可持续发展水平提升。切实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全年完成复垦方案评审26件,复垦面积6635.21亩,复垦率98.17%,投资61000000余元,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2710000元。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367个,完成总编制任务的91%;全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34个,投资27596800元,恢复治理面积170亩;“保改基”工作快速推进,返还保证金75610000元,因灭失治理主体上缴财政23880000元,清退工作全部完成。建立基金矿山203个,计提基金51797400元,建立基金矿山比例38.67%。

五是强化矿业管理,促资源储备水平提升。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报批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强化矿业权生态准入管理,全面推进矿业权与生态保护红线核查监管,颁发省级授权勘查许可证4个,注销采矿许可证5个;开展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整治,积极稳妥做好各类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分类退出工作,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个矿业权整改。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1个,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收存矿业权出让收益39822900元。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六是强化依法行政,促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严格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办,全年土地立案394宗,拆除建筑物43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占地 827亩,恢复耕种663亩;矿产立案查处133起,查扣非法开采机械设备47台,没收矿产品5000余吨;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案件54件,共计罚款24680000余元。全面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组织核查247个疑似违建别墅图斑,针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重点核查,全市范围内发现的5宗违建别墅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清除完毕并复耕复绿,整治成果经省厅审核通过。排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26件,办结24件。办结行政复议10起,行政应诉26起。办理信访案件23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36批68人次。年内未出现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越级上访的情况。

3、“三深化”求突破。

一是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上实现突破。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使用速率排名全省前列,剩余建设用地指标比例仅为2.57%。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攻坚任务,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431.58亩,任务完成率156.89%;消化闲置土地68.09亩,任务完成率166.67%。完成“增存挂钩”任务96700亩,任务完成率254.54%。

二是深化指标项目支撑,开发增量上实现突破。全市获批增减挂钩项目51个,投资预算219700000元,预计可产生节余指标1.047万亩;目前已拆除9367户,拆旧率83.43%;复垦面积12968亩,复垦率60.52%。通过“三调”发现可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8.96万亩,可改造为水田面积4.58万亩,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6200余亩,新增粮食产能180万公斤。

三是深化为民解难意识,服务质量上实现突破。围绕“放管服”要求,着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行政许可件办结128件,受理并办理规划管理服务事项2849件,规划咨询3059件。结合主题教育,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为抓手,通过共享登记成果、开展智慧办理、精简收件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实施上门服务等举措,压缩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至6个工作日,压缩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登记工作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下设3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市规划站)、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在职人员编制共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00840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62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346103.2元,专项收入28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008403.2元,其中:本年收入33662300元,上年结转2346103.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62300元(本级财力30862300元,专项收入28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00840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862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2300元,项目支出1717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0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7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96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1545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编制、保山城市发展馆运行维护、以及规划管理站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7、2200101-行政运行7468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8、2200150-事业运行2633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9、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0000元,主要用于中石油招商引资款及卫星定位运行专项资金。

10、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5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中心城区土地评估工作。

11、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59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12、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山资源管理880000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和矿产资源评审工作。

13、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会商室建设)。

14、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综合运行管理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369230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1838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080400元、津贴补贴4335100元、奖金201700元、绩效工资660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38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1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9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000元、医疗费220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2700元、水费7000元、电费47000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77000元、劳务费96000元、工会经费317800元、福利费3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3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52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0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44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元。

经济科目分组:项目支出17170000元

1、302商品服务支出1857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838000元、咨询费150000元、邮电费50000元、物业管理费220000元、差旅费150000元、培训费50000元、劳务费2092000元、委托业务费1402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5000元,比上年预算(379000元)减少104000元,同比下降27.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77000元,比上年预算(130000元)减少53000元,同比下降40.77%。主要是我部门坚决执行厉行节约,严格规范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规定,确保接待费预算比上一年减少。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98000元,比上年预算(249000元)减少51000元,同比下降20.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元,减少51000元,同比下降20.48%,主要是我部门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3692300元,较上年(29786400元)减少16094100元,降幅54.03%,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原国土资源局和原规划局重组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职能职责调整,人员编制也相应减少,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9786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55480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170000元,比上年预算(48490000元)减少31320000元,同比下降64.59%,主要是调减已完成的项目经费支出,合理安排2020年重要项目支出。其中:保山城市发展馆运行维护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城市发展馆运行维护;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市16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风貌规划》修改;中石油招商引资及卫星定位运行专项资金1950000元,主要用于退回石油公司招商引资款及支出省厅代建保山市卫星定位运行经费;保山市中心城市土地评估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用途变更、容积率调整等土地使用条件变更补缴土地出让金,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59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矿产资源管理评审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矿业权储量动态测量、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实地核查、矿产资源技术方案(报告)评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完成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室; 不动产综合运行管理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综合运行管理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848400元,比上年预算(6762200元)减少4913800元,同比减少72.76%,占基本支出的13.5%,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1680200元、劳务费减少1240000元、业务委托费减少2089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42000元、差旅费减少315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33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82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自然资源和管理局共申报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1717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9个,编制绩效指标9个。2020年3个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重点项目分别为(9个):保山城市发展馆运行维护经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编制经费、中石油招商引资款及卫星定位运行专项资金、保山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经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经费、矿产资源管理评审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会商室建设)经费、 不动产综合运行管理经费。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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