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0-0121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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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经办保山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并指导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设置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5〕20号)及《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6号)文件精神,设立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设单位。核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中心将抓好党建、扎实业务、稳妥改革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职职责,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能力及水平,制度机制创新有新突破,改善和服务民生有新成效。
1.全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不动产登记受理服务、资料审核、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体系,完成数据整合,梳理业务范围,完善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保护权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的重要作用。
2.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继续做好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工作。做好权籍数据整合建库与更新,坚持把权属调查工作作为权籍调查的核心,规范权籍调查流程,调查完成后及时形成权籍调查表、权籍图和不动产测量报告等规范的调查成果。逐步构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体系,结合不动产登记推进,围绕技术标准、权籍调查前置、成果审核、人员机构管理等方面,研究健全制度体系的措施和办法,为有序推进权籍调查提供基础保障。以现有的地籍数据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抓手,整合各类不动产权籍数据,建设不动产权籍数据库。
3.强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素质,一是在系统内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搞好传帮带,做到人人钻研业务,努力精通业务、胜任本职,为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二是要加强横向交流,向其他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向业务能手学习,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提升保山不动产登记整体水平。
4.强化服务,努力创造优良服务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工作中严格执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高效服务体系,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对一般服务对象实行限时办结;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如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旅游项目等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办理;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需要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
5.廉洁自律,树好自然人良好形象。办证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方便群众办理、实行限时办结、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清正廉洁、实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断强化窗口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依法依规登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的登记服务。
6.积极落实创新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作用,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以方便市民更高效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努力让保山市民办事更简便、更顺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399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99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399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49399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9900.00元(本级财力49399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399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39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900.00元,项目支出35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9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4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3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4.2200150-事业运行2669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基本支出。
5.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综合运行管理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209100.00元,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支出479600.00元、30102津贴补贴258100.00元、30107绩效工资193500.00元、30108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0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3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缴费7600.00元、30114医疗费3000.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30600.00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1523600.00元、30226劳务费2064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2600.00元、30229福利费4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独生子女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2000.00元,同比增长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30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由于财务人员预算细化工作时,没有将公务接待费细化体现出来,导致今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0000.00元,同比增长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增35000.00元,同比增长7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新划拨了两辆公务用车编制。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397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710600.00元,同比下降54.30%,主要是:
1.因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调,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309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169550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劳务费只预算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其他劳务费预算进了项目支出由非税收入返还支;其他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减少,中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包括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较上年预算减少45800.00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将职工体检费以及带薪年休假工资预算进了此科目。
4.资本性支出比较上年减少10020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不动产工作稳步推进,进入平稳发展期,前期因在筹备阶段,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较多。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5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5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增加2个项目专项资金,其中:不动产综合运营维护管理经费项目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费用以及购买办公用品,不动产综合运行管理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劳务派遣、数据整合修测补测成果费用、不动产登记权籍档案整理费用、机房整体搬迁及异地备份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7306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95500.00元,同比减45.45%,占基本支出的75.52%,主要是预计2020年非税收入中的不动产登记费和房租收入减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日常办公开支压减,基本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4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2020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附件【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xlsx】
附件【三公经费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三公经费预算总表.xlsx】
附件【三公文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