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3-X-/2021-0303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附件:1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状况和市场需求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对市政府依法收回和收购的存量土地及征收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储备;落实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运作和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工作;认真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对出让土地全过程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保市机编办〔2009〕33号)和《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6号)精神,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6个业务股室:综合办公室、土地收储股、土地交易股、矿业权交易股、资产管理股和规划建设股。核定单位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共21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一名(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主任三名(正科级)。核定车辆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土地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存量,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2、根据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围绕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基础项目、重点项目、招商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研究土地市场动态,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培育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3、实现土地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台账,加快实施土地报批、征收、储备、供应等坐标数据录入及上图工作,尽早实现“一张图”管理。
4、继续强化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土地储备筹融资方式,扩展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照执行用款审批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4.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53万元(本级财力194.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4、2200150-事业运行155.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301工资福利支出179.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70.04万元、津贴补贴36.39万元、绩效工资2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缴费4.29万元、医疗费2.6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劳务费2.40万元、工会经费4.70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生子女费)0.0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万元,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