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3-X-/2021-0303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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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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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是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是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九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是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十一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是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是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是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是承担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是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是职能转变。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5号)、《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20个机构(正科级)和两个下级单位(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一是严守48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02.6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动摇。积极推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切实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质量。2020年,全市在建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6个(含往年未验收的项目),建设规模8.33万亩,新增耕地7882亩(水田3840.42亩),旱改水面积1.73万亩。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八不准”,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增量,及时安排部署摸排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通过规划调整,有力保障了通威、隆基、司莫拉幸福佤乡、腾冲大青山户外运动小镇、中心城区2020年拟开发地块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10524.60亩。严格分年度实施用地保障和土地供应计划,今年以来供应土地66112272.33亩,成交总额669500,为基层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四个一百”“乡村振兴战略”“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一大批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顺利落地,实现了应保尽保。三是政策保障及时到位。推进建设用地保障改革,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完成五县市区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并由省厅公布实施,编制四个成片开发方案报省政府待批。认真落实降成本政策,全市共供应工业用地1510.4163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10044.3253万元,工业用地供应均价为15.09/亩,均价同比下降2.2%。四是积极主动作为,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狠抓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落实,实现节余指标流转收益化最大化。全市5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拆旧区面积21585亩,需拆除户数11315户,拟复垦面积21428亩。现已拆除10410户,折旧率92%;已复垦面积17334亩,复垦率80.89%。全市应使用节余指标3288.8亩,已使用节余指标5487.29亩,完成179.93%,超额完成目标要求。

2.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①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底数更清。一是全面准确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投入资金2862.59元,完成调查面积19061.71平方公里,初始调查地类图斑总数784646个,举证图斑总数168602个。五县(市、区)初始调查成果均已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统一时点更新阶段全市已完成39648个图斑举证,完成率为100%,全部上报国务院审核。完成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的数据汇总与三调成果的整合。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严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关,重点审查矿山建设设计所依据的资源储量,采矿权整合、变更矿区范围、矿种等需要重新核实的资源储量。完成生产矿山动态测量85个,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项目22个。收缴入库出让收益金6025余元。三是全面落实自然资源报告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明晰土地矿产资源总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认真编制并向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报告。按要求完成自然资源综合统计。

②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基础更牢。一是全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19年,省级下达我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402.61万亩,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02.81万亩,超过下达保护任务2000亩;深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共划定储备区6.19万亩。二是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注销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全面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矿业权的清理退出工作,注销矿业权5个,缩小范围退出保护区矿业权2个。三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认真落实土地复垦责任,严格督促责任人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2020年审查备案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10件,涉及复垦面积3046亩。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367个,完成总编制任务的91%;新增矿山恢复治理84个,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151亩,工程总投资3698.87元。“保改基”工作快速推进,建立基金矿山304个,计提基金8316.69元,建立基金矿山比例100%。四是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上报芒宽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整治区域面积3.55万亩,估算总投资98000万元,主要开展提质改造农田综合整治、基础设置及公益建设、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生态文化观光旅游、乡村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实现目标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三效合一。五是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利用。积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002.46亩,任务完成率100.63%,处置闲置土地364.26亩,任务完成率246%3个省级督办项目,全部处置完成。六是扎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及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内数据采集和更新。2020年调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1651处,涉及5个县(市、区)、75个乡镇。威胁人口141509人,威胁资产365974元。共安排监测点1596个,安排监测人员2570人,汛中巡排查5537次,开展应急演练944次、参加人数28972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0起,避免人员伤亡93人。全年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经费5948.43元,实施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续建项目12个。全市连续五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③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一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126.77平方千米,各类矛盾冲突从2000.92平方千米下降到1415.53平方千米,减少29.26%,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打牢基础。二是全面启动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保障经费8000元,积极有序开展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积极开展收资调研。三是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完成城市双修、绿地系统、排水防涝、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扎实开展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完成青华海、青阳、老城3片区和板桥、小永、金鸡、云瑞、辛街、汉庄等6组团控规。四是抓好村镇规划助力乡村振兴。完成潞江坝总体规划和部分详细规划委托招标,完成《从美丽县城建设拓展延伸到美丽坝区建设实施意见》的起草,报市委审定。完成全市4个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

④深化改革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一是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制定了保山市“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施细则,合并审批事项,优化审查程序,缩减审批时间,切实提高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切实落实省工程项目审查改革要求,做好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查两个牵头环节工作。围绕“放管服”“最多跑一次”等要求,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着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行政许可件办结272件,受理并办理规划管理服务事项2849件,规划咨询3059件,受理量、办结率均在全市前列。二是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严格落实矿业权权限管理相关要求,拟定《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对市、县级出让、登记矿种、协议出让范围、集体决策事项、矿产资源储量改革事项、办理流程及时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组织实施保山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审批登记勘查许可证12个,采矿许可证20个。三是确权登记工作稳步开展。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通过推进数据实时互联互通、登记数据共享、一窗受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登记服务窗口向银行延伸等手段,全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已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以内,并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全面启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扎实开展数据采集、测绘、三级认定、权属审核等大量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登记并建库汇交至省厅30.7万宗,完成率62.2%。着力解决中心城区57个未办证小区遗留问题。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项目39个,占历史遗留小区总数的68.4%、已规划验收小区的76.5%,化解问题受益涉及26540户,占总户数的64.6%。营商环境“红黑榜”2020年上半年登记财产企业办理时间中值为1.5个工作日,居全省第一,年度测评排名全省第三。四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目标更明。制定《保山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清单》,明确了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等方面工作目标和责任。

三、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水平有效提升。一是认真开展“八个全面”自然资源管理综合督查。开展市级的督查,配合做好省级督查准备。二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土地违法图斑987个,面积38575.7亩,占耕17955.6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83宗,拆除建筑物20656万平方米,恢复违法占地25.05亩,恢复耕种11.55亩;矿产违法立案查处69起(无证开采66起、越界开采3起);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案件54件,共计罚款2468余元。三是全力推进三项专项整治,724“另案处理大棚房问题”已完成整改627宗,建章立制工作全部完成;排查发现“违建别墅”5宗,已全部拆除复耕到位;摸排“农村乱占耕地”疑似问题图斑124822宗,判定疑似问题图斑48525个,全部按要求上报。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系统共收到扫黑除恶“三书一函”10份,排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36件,全部查结,行业治乱成效显著,制定了《保山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实施方案》、《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等7个制度性文件,确保“长效常治”见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6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26.2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65.79万元,增幅51.82%,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7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4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26.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0.4万元(本级财力285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57.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万元,减幅9.68%,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减少28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66.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8万元,降幅1.03%,主要原因2020年我部门有3人退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68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1.75万元,降幅1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规划编制经费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6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发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保山城市发展馆运行维护。

7.2200101-行政运行88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8.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40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规划编制支出。

9.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中心城区土地评估工作。

10.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4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11.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山资源管理102.75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和矿产资源评审工作。

12.2200150-事业运行375.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355.1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21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11.32万元、津贴补贴421.3万元、奖金19.89万元、绩效工资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9万元、医疗费25.6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46万元、会议费2.6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7.7万元、工会经费31.48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28万元、差旅费1万元、水电费0.7万元、劳务费9.6万元、维护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0.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项目支出1685.25万元

1.302商品服务支出1609.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2.3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5.04万元、劳务费90万元、委托业务费1267.75万元、电费29.5万元、维护费68万元、印刷费9万元、水费0.5万元。

2.310资本性支出7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7万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80次,共计接待约650人次,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5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减少的原因是:市局工作任务较重,公务车编制较少,大量公务出行依靠公车平台调配,所以运行维护及燃油费都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保山发展馆运行经费190万元

绩效目标:保山发展馆于202010月底建设开馆,及时配齐相关运维管理人员及设备,保障如期正常运营,实现线上线下双展馆运行模式,实现发展馆建设目标,展示保山形象,让市民了解保山,让公众参与建设保山,为招商引资提供交流平台。

(二)规划编制经费400万元

绩效目标: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0.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3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2020退休3人,相应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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