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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20240307-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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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0000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状况和市场需求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对市政府依法收回和收购的存量土地及征收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储备;落实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运作和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工作;认真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对出让土地全过程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土地收储股、土地交易股和矿业权交易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土地储备工作。2024年,我中心计划报批农用地转用与征收批次3个,计划报批面积3300余亩。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存量,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2.根据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围绕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基础项目、重点项目、招商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促进城市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2024年拟出让中心城区土地24宗,面积1598.85亩,按照片区最低出让底价测算,预计可取得土地出让(划拨)价款收入282,067.42万元。

3.全面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任务。我中心将根据市局的工作任务安排,全面完成2024年中心城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任务。

4.继续强化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土地储备筹融资方式,加强对新收储土地项目论证与评估,对资金投入与收益进行分析,确保土地收储资金收支平衡。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照执行用款审批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84,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4,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3,900元,同比增长6.6%。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2.土地出让业务经费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84,100元,其中:本年收入2,484,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4,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3,900元,同比增长6.6%。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2.土地出让业务经费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4,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8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900元,同比增长0.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1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0,000元,同比纯增,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安排下达“2024年土地出让业务经费”项目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1,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8,1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和工伤保险缴费。

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2,03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办公及土地出让业务经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5次,共计接待约3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土地出让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保障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出让交易等相关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围绕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基础项目、重点项目、招商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争取最大程度实现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计划,促进城市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资产总额2,379,306,673.29元,其中,流动资产233,897.63元,固定资产36,448.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379,036,327.0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2,118,321.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01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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