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2-122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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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对照《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建依法行政、学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让依法工作、生活成为一种习惯。二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每次法治学习均设专题,内容明确,有交流、有记录。同时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一是2021年以来向市委办公室报备了各类内部管理制度1项,配合市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因3件均符合国家、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3件均继续有效。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以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中的作用,聘请云南天利达律师事务所李花蕾律师为法律顾问,每一个环节均请法律顾问审核,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网络、报刊、会议、现场宣讲、发放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弘扬法制精神,为住建事业质量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压实局机关、两站和县(市、区)、园区住建系统的普法责任。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一是202111日至20211129日工改审批系统受理审批项目536个,办理审批事项1738件,完成“多审合一”项目470个。二是编制了保山市住建系统“一单两库”22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32户监管对象名录库和22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在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办理”;研究制定“一张表单”,规范统一申报;实施联合审图,加速推进项目实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平稳过渡。四是依托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实现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及工程项目报建、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业务网上在线办理。

(五)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包括保山市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从事兼职法制工作2人(公务员2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共65(其中:机关公务员33人;委托执法事业人员32),执法主体2个。其中:2021110日上报市司法局到申请执法证人员有3人,变更执法类别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工作的力度不够,在处理具体工作中,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还善于用老经验、老眼光处理工作问题,在执行法规政策方面,不善于灵活动运用法规、政策规定,处理工作的思维方式跟不上形式发展。

(二)放管服改革后,工程建设领域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等方面工作任务较重推进速度和成效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各县(市、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指导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增强住建干部职工的守法诚信意识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制努力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营造和谐稳定、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解决:

(一)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组建政策法规科,统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普法氛围,认真组织各个专项普法活动,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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