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40123-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发布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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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现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重点领域执法等方面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如下: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采取带头学、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时常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等方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2023年在党组会议上学法5次、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集中学法2次。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2023年利用周前会学法、专题培训、参加各类答题活动、参加网络旁听庭审、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等带领干部职工学法。在周前会领学法律法规11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授法律法规2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强基、民法典、国家安全、宪法、行政复议法等答题活动超2000人次;2023年10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全程旁听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审理;2023年新增7名干部职工获得行政执法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级安排部署,对标对表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5次党组会议上研究了法治建设工作,召开一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认真对照各级督察反馈的法治建设问题,抓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行政执法证考试合格率不高、行政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整改,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执法证考试合格率达77%。

(二)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原有内控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更新和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都按照“双公示”要求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并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的通知》,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减免责清单和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三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住房工作、城乡建设、民生保障、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等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审慎实施执行措施,2023年按规定程序完成11件行政处罚案件(2022年0起)、罚款56.6万元。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各项管理要求。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梳理了2022年行政执法卷宗318卷,组织各科室全面自评,政策法规科抽查10卷、市司法局抽查2卷,评查结果均为优秀;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2023年规范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人员社保证明告知承诺制102户;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录入行政执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两法衔接”系统,行政执法案件共248件,其中行政许可237件、行政处罚11件,报送数据量达100%。

(三)努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引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组织开展《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高质量完成《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自查报告》,并完成配套的《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涉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的通知》,按程序报送市人民政府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于2023年11月7日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3﹞37号)、2023年 12月26日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48号)。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和省人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录入,推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及地方立法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变更及退房管理工作》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增强法律顾问服务力量。在2022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继续独立聘请天利达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提升单位法律审核力量。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改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环境。一是谋划和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于2023年1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4月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二是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营商环境、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等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宣贯和普法专题活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延伸到村级)和全部燃气企业开展《云南省城镇燃气条例》的宣贯和专项普法活动,到挂钩村开展2次入户普法宣传,向群众发放《强基础补短板普法读物》宣传手册近300余份。根据普法需要制作《燃气安全宣传手册》、图解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图片、图解《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普法产品。三是努力营造普法强基氛围。在单位庭院设置法治宣传栏、在单位门庭设置电子屏、易拉宝、在单位楼道、走廊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在单位公众号“保山住建先锋”持续更新普法专栏,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教育,2023年刊发普法专栏36期、“以案释法”13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建设有关文章70多篇。四是认真开展履行普法责任评估。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自评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的最新要求研究不够深、理解有差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卷宗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及时、疑难信访处置效果不佳等问题仍然存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用法处置疑难问题能力仍有差距。

(二)开展法治建设指导不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法治建设不多,对县(市、区)住建系统、综合执法系统的督促指导较少,特别是在加大行业协会管理、强化行业法治意识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导致行业自律、行业秩序等方面仍有差距。

(三)普法宣传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在普法宣传上仍然以安排部署到基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利用住建先锋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等为主,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到行业中做得还不够,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效果还未完全达到预期。

四、下一步工作

2024年,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最可靠、最稳定、最持久的发展引领,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持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从三个方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树牢法治思想,在构建法治体系上发力。一是进一步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全面准确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认识论、方法论,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是聚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应当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按照中央、省印发的目录清单,完善各科室站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聚焦住房工作、城乡建设、民生保障、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等行业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引航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正确处理工作中面临的矛盾问题,从顶层设计上来推进住建领域法治体系建设,用规范的程序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接入管网、物业管理等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营造法治氛围,在普法宣传上发力。一是推动“关键少数”当好“四个模范”,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二是用好用活传统方式、创新宣传模式,在工作推动中普法、在检查工作中普法、在行政执法中普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培育良好的法治文化。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三书一单”制度,持续利用住建先锋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在建筑业、房地产和物业、城镇燃气等行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制作一批普法口袋书、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宣传品,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更好的开展深入基层普法活动。

(三)夯实法治根基,在高质量执法上发力。一是发挥党组头雁作用,进一步落实法治保山、法治社会等规划确定的依法治市任务目标,不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法治建设最新精神、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有效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职责。二是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管理,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和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三是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防范化解行业矛盾,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认真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在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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