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122402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我市住建部门“三个坚决”开展燃气安全整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深入贯彻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工作重点,以“安全、合法、合规使用液化气”为工作目标,印发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建立健全液化气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用户安全用气责任。
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在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监管的同时,采取“倒排”工作法,组织全市住建部门深入燃气用户开展非法经营行为排查治理。近期,根据排查情况,在对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和整理的基础上,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查处保山市元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龙陵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查处李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行为,对李某某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起典型违法行为查处,为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立打非治违、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形成监管全面覆盖,经营规范有序,安全成效显著的液化气安全生产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坚决排查治理隐患问题。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以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安全运行隐患、违章占压、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市政燃气管道腐蚀以及穿越密闭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等问题、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期限的“瓶、灶、阀、管”问题为重点,累计排查各类一般问题隐患1385个,整改完成1382个,整改完成率99.78%。排查出占压燃气管道11处,整改完成11处。“十一”假期间,组织对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推动用户端安全防范。以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为用户端燃气安全事故重要防范措施,深入推动报警器安装工作。召开全市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推进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强化布置。联合商务、市场、应急等部门制作了《保山市燃气用户安装使用报警器及安全用气告知书》,在保山日报进行刊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的通知》,对居民报警器安装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截止10月14日,3603户餐饮等非居民用户已全部安装完毕,安装率100%;49042户居民用户已安装完成24505户,安装率49.97%,全省排名第二。同时将报警器安装、安装种类、位置、使用情况等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督促检查等工作结合,同步督促同步督导。联合消防部门对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报警器安装进行督导检查。对燃气场站、充装站报警器安装全面进行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对使用期限到期的报警器开展检测工作。
下一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间断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同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知识,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