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626-00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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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4月20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新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对《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23版)》《安全日志》等文件进行宣贯,总结2022年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当前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2023年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
会议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会议要求:各主管部门、各企业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全面进行学习和传达,全力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安全生产是红线、底线、生命线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建设领域安全防范。二是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危大工程、起重机械为重点,持续开展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是敢于动真碰硬,对安全不重视、程序不规范、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问题不整改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全面落实十九条整治措施、安全日志、重点事项清单,强化监管责任和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找准短板促整改,以有力的措施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五是推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强化督导、交叉学习和教育培训,促进全市监督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和管理能力提升,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科(股)室负责同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属地有关企业、在建项目、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27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