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10_B/2017-1114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
文号 | 人大2017012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纳一平代表:
您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C级危房修缮给予差额补助的建议》(第12号),已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现提出面商意见如下:
感谢您对农村C级危房贫困户建房问题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主要是针对2014年以来,C级农村危房修缮资金由农户及地方政府自行解决,省级不在补助,农户本身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加之地方财政十分困难,自筹解决修缮危房资金难以实现,影响全区整体脱贫退出工作。建议交办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面商意见,希望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
一、现行政策规定
(一)2014年工作。2014年以前,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分为修缮加固及原址重建两种补助范围,2014年以后国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原址重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2015〕17号,目标任务2015—2019年,全省平均每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50万户左右,5年共完成250万户左右整体性(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只是针对拆除重建农户,修缮加固农户不再给予资金补助。
(二)2016年工作。2016年,根据云贫开办发〔2016〕44号文要求,综合考虑2016年年度有关县(市、区)脱贫摘帽的要求,又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进行资金整合,工作重心向易地扶贫搬迁进行倾斜,补助资金仍然只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和原址拆除重建农户,修缮加固农户不再给予资金补助。
(三)现行政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精神,明确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解决基本住房安全。明确了2017、2018两年时间,农村危房改造将全部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上来,只要符合“4类重点对象”、住房认定为C级或D级的农户都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二、政策执行情况
2017年度省级预下达保山市19430户指标任务,其中4类重点对象13990户。由于中途政策调整,各县(市、区)已按照4月6日省危改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农危改办﹝2017﹞5号)要求,叫停了已经列入计划但未开工建设的一般贫困农户建房,工作重心转移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7月28日,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云建村﹝2017﹞371号),正式下达保山市2017年4类重点对象指标任务10300户(其中,4县区合并下达8300户需再次分配、腾冲市2000户直接下达)。由于“4类重点对象”正在开展核查认定,8月底才能完成,各县(市、区)底数尚未确定,除腾冲市由省级直接下达2000户任务外,其余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县(区)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待底数摸清后计划于9月份下达。补助资金方面,2017年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2.1万元(中央1.4万元、省级0.7万元),按照C、D级下达指标任务切块下达到市级(腾冲市省级直接下达),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户一方案”的方式,将列入年度计划的农户分为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兜底帮建3种以上类别,科学制定分级分类补助标准,不得将补助资金平均分配,修缮加固比例必须达到下达指标任务的50%以上。目前,省级分两批已下达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3488.88万元。第一批资金于2016年12月26日以云财社﹝2016﹞356号预下达了7783.18万元(隆阳区2080.03万元、施甸县855.54万元、龙陵县1390.25万元、昌宁县1497.19万元,腾冲市1960.17万元省级直接下达);第二批资金于2017年8月2日,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云财社﹝2017﹞183号下达了15705.57万元(其中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合并下达13265.87需要根据指标再次分配,腾冲市2439.83万元省级直接下达)。因各县(市、区)“4类重点对象”底数8月底才能确定,4县(区)第二批资金尚未下拨,计划9月份随同指标分配一起下拨。
纳一平代表,您提出的建议确实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和生活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得到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更多的困难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4日
(联系人:李森林,联系电话:0875-220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