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B/2017-1114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11-14
文号 人大2017101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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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答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马祖芬代表:

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污水处理工艺的建议》(第10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污水处理现状

保山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其中隆阳区2座,其余四县各1座),日处理污水规模达1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2013年以来,保山潞江镇、仁和镇、木老元乡、水长乡、和顺镇、猴桥镇、柯街镇等14个项目争取到省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支持,共争取省级补助资金3450万元,目前仁和镇、猴桥镇、柯街镇3个项目完工,其余项目正在实施。2016年启动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启动了一批乡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7.19%,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村庄达221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合理选择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主要为:厨房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冲厕用水、生活垃圾堆放产生的渗滤污水等,且分散难收集,针对村庄不同的地理条件,进行分类处理。对于靠近县城、乡镇的村庄,要纳入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范围,其他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可采取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技术成熟、运营维护管理成本低的污水处理设施。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应选择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工艺技术,选用接触氧化工艺中的CASS、A²/O或AO一体化设备等工艺,村庄根据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情况,采用AO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氧化沟(塘)等处理,分散农户和自然村,采用厌氧池、化粪池、沼气池,辅以土地渗滤、湿地农田灌溉等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二)加大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采取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水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到2020年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和供水设施全覆盖,依托10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180多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腾冲市国家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实现全域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三)建立长效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乡镇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投、融、建、管、运”机制,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费与水费同时征收,筹集部分运营管理经费,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进具有规模化供水及污水处理运营能力的专业企业,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采取区域统筹开展PPP等方式建设、运营和管理,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山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31

    (联系人:杨宝林、李涛联系电话:0875-220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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