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B/2017-111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11-14
文号 人大2017007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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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吴朝团代表:

您在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市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领导重点督办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对该提案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落实情况

随着近年来中心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冲突逐步暴露,给城镇居民生活生产带来诸多影响。我局依照部门职能职责,在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不断强化部门服务意识,积极督促指导隆阳区住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

2013年,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结合中心城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旨在进一步理顺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按照《意见》对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事权责任、人权责任、财权责任划分原则,自2014年1月实施以来,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均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推进中心城市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建设任务随之加大,我局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机构设置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指挥长的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七个部门,强化了对中心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划分为北城区、南城区、东城区和青阳片区四个建设项目管理部,逐一分片区强化落实中心城市的建设工作,做到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

(三)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为不断强化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会同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会同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市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与市环保、交警部门等密切配合制定下发了《保山中心城区建设施工现场及施工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定期不定期碰头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等一列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了部门各负其责、相互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对日常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已经形成相互通报机制,最终交由法定执法机关依法给予严肃处罚,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

(四)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心城市建设管理投入

依照制定出台的《保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我局严格依法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资金统一缴入市级金库,按2:8分配原则统一用作保山中心城市市政道路、给排水、消防、路灯、公共交通、环卫和园林绿化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费用。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最大限度支持隆阳区住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建言献策,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管理立法工作

2016年4月省政府下放我市城市管理立法权限后,我局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的《保山中心城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在区政府提请市政府进行立法审查阶段,我局依照部门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办法》起草办公室筛选城市管理法律依据,补充完善相关城市管理漏项错项管理职责,提出多项城市管理新措施,界定中心城市管理范围,力争在此契机下,全省范围内首先出台政府规章,为保山中心城市的管理进一步理顺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从而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中心城市管理在体制上尚未完全理顺,运行机制尚不够顺畅,城市管理立法工作仍然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全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仍较为软薄,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是城市管理队伍需进一步充实完善,执法机制需进一步理顺,部门联动仍需由政府统筹整合。四是在城市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的情况下需多方协调争取,举全市之力加大对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的资金扶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机制和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通过定期或者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召开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围绕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通报和交流执法工作情况,协调处理执法争议,实施联合执法,形成高效联动、相互渗透、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逐步将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城市经营管理转变为政府主导,社区、企业、公众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城市管理上来,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力量,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指导社区尽快出台社区公约开展自治,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共管共治长效格局。三是多渠道加大资金的筹措,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绿化、照明、环卫保洁的投入支持。

最后,感谢你一直以来对保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5日

    (联系人:周杨、陈文娟联系电话:0875-220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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