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1128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文号 | 保建发〔2022〕74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四届
人大七次会议第68号建议续办续复的函
张铁耀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垃圾治理的建议(第68号),已于2021年5月交我们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建议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筑垃圾管理措施方面
针对怎样规范建筑垃圾管理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深入县(市、区)调研,并分别听取市生态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农业农村、林草、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建议,认为当前在农村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大部分来源还是在城市,要加强管理还是要从城市建筑垃圾无序外运入手,采取措施逐步规范建筑垃圾堆放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源头减量。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推进保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目标和工作要求,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健全和完善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消纳等工作台账,全面强化了在建工程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消纳、处置全流程监管,落实建筑垃圾进出城运输车辆依法办理准运证和通行证的审批备案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督促施工运输车辆安装GPS跟踪定位系统,为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证据支撑。三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为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有效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施甸县、腾冲市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由企业将建筑垃圾收集后不同程度采取临时处置措施,用作施工回填辅料和制作机制砖,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同时,保山中心城市为了规范处置城镇建筑垃圾,启动了保山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初步确定在保山工贸园区王海社区。2022年3月,因新的临时用地政策调整,重新选择保山一线两园投资公司的产城融合市政项目申报配套建筑垃圾处置厂用地,项目土地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企业正在积极优化设计方案展。
二、建筑垃圾消除行动方面
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涉及的“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在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沿线建筑垃圾管理基础上,将“清垃圾”行动向距离城市郊区、乡镇郊区不远可视范围外的堆放点延伸,及时阻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状。一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园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垃圾专项行动,确保各类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消除。截至目前,城乡建成区共摸排的垃圾底数有17647个点位(处),约59820.58吨,投入人力180026人次,各类垃圾清运车辆10937辆(频次),垃圾类别大多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已全部消除,努力做到裸露垃圾不见天。二是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为契机,督促各县(市、区)深入推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推进城市道路、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深度保洁,确保道路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合规,基本做到全收集、全处置、全达标。三是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十乱”治理,逐步将城乡建成区清垃圾专项行动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强化部门联动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三、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引导方面
督促各县(市、区)在试点村庄加强在收运处置体系前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向农户宣传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5大类(“五分法”)从源头进行分类。就建筑垃圾来说,主要包括在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等可填坑垫道垃圾,通过在村内填坑垫道实现减量消化。
最后,感谢您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或宝贵意见,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便于我们总结得失、改进工作。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