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30916-0001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31
文号 保建发﹝2023﹞49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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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 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文忠、何鹭、王荷花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沈家社区东河流域建筑垃圾的建议》(第1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近年来,保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推进保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印发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目标和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积极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健全和完善了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消纳等工作台账,全面强化在建工程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城镇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山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保山中心城市先后获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全国城市双修试点”2项国家级试点,综合管廊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保山中心城市被评为“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

二、办理答复情况

随着保山坝区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心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建筑垃圾产生量同时也在大幅增加。如何有效规范处置城镇建筑垃圾,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3位代表提出的系列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深入隆阳区周边相关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围绕统一规范城乡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提高处理能力和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管理体系等相关工作,并分别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现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上级尽快出台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搭建包括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再生利用、工程应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体系,保证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利用工作顺利实施。区级亟须在城南、城北建设建筑垃圾收容站,后续再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认真采纳,并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一是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在开展《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工作,待省级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后,我们将结合3位代表提出的建议,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制定保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管理办法,对城镇建筑垃圾进行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补齐城镇建筑垃圾设施短板。保山中心城市为了规范处置城镇建筑垃圾,启动了保山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初步确定在保山工贸园区王海社区。20223月,因新的临时用地政策调整,重新选择保山一线两园投资公司产城融合市政项目申报配套建筑垃圾处置厂用地,项目土地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企业正在积极优化设计方案。同时,保山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将保山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弃土场项目纳入国企经营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关于“要设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激励社会资金参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投资经营;同时,对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定其他项目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占比”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认真采纳,并正在推进落实。近年来,为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有效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保山市已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导有资质企业进入城镇建筑垃圾利用市场,企业将城镇建筑垃圾收集后统一处理,用作施工回填辅料和制作机制砖,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下步我们在积极引导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管理体系,规范行业管理和企业运营管理。

(三)关于“要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处理执法力度。尤其是要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回填、消纳和利用等每个环节运行监管体系。对于少部分渣土车辆偷运建筑垃圾的现象,有关执法人员可采取定点执法和上路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违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认真采纳,并会同市、区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一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完善部门联勤联动体制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管理和联合惩戒,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消纳、处置全流程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进出城运输车辆依法办理准运证和通行证的审批备案制度,强化建筑垃圾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密闭运输和扬尘治理等各项管控工作。三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督促施工运输车辆安装GPS跟踪定位系统,为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证据支撑。

(四)关于“要健全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健全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24小时监视,提高对垃圾随意清运、倾倒行为的管控”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认真采纳,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隆阳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落实。在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安装GPS跟踪定位系统的同时,进一步协调共享公安交管部门电子警察、天网监控等资源,通过远程监控手段,扩大智能监控感知覆盖范围,为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证据支撑,进一步加强对320国道、重要市政道路和汉庄镇沈家社区等重点区域沿线进行监管。

最后,感谢你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31

(联系人及电话:陈耀华 0875-220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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