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9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文号
  • 保建发﹝20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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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五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甘玉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为毕业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返乡和外来创业、就业技术人才提供购房首付贷款的建议5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结合财政、人社、组织部、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意见形成如下答复意见:

一、当前政策

(一)金融机构在国务院金融管理监督管理下开展金融业务,作为市场主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没有开展免息购房首付贷款的相关政策支持。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现行条件下,政府不具备为其提供购房首付贷款贴息的条件。

(二)对金融机构来说,购房首付是购房者未来还款的基础,如首付为贷款,金融机构无法再支持房贷,如所有购房资金均为贷款,将导致金融机构风险剧增,既不符合政策也不具有操作性。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属于政策性住房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不属于国家免息贷款范畴,借款申请人必须支付利息,贷款利率按国家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二、相关扶持政策

(一)持续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今年3月,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品种供应、多群体覆盖的人才安居模式。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时开展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调研,在摸清现有资产资源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市级人才公寓筹集管理办法,重点依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采取多点布局、分布推进的方式,确保年内挂牌一批人才公寓。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年内至少完成40套房源的筹集任务,推动人才公寓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更好满足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二)近年来,为解决大学生、返乡和外来人员就业创业问题,各地政府出台了贷免扶补等多项保障政策和帮扶措施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均属于针对个人的贷款种类。但是,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全部财政贴息资金。

(三)根据人社部门职能职责,可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10类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也作为扶持对象。

(四)各地政府还为创业人员减免部分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等,这些保障政策和帮扶措施对促进我市创业水平、提升创业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市委组织部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市级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在保专家,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组织市委联系专家健康体检,切实加强对广大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分别给每月2万元、0.5万元工作生活补贴;对入选市级人才培养计划的,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和5万元项目支持经费,拿出真金白银培养支持人才。探索推出“兴保惠才卡”,一卡集成8个方面20项人才服务事项,更好提供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保障,今年8向符合条件的114名人才发放首批惠才卡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积极向省级和国家报告,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毕业参加工作3年以上返乡和外来创业、就业的技术人才购房补助政策,推动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11

联系人电话:万涛  0875-220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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