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407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文号
  • 保建发﹝2024﹞36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保山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的建议》(第05030046号),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九龙路延长线、兰城路延长线、南坝二路的土地报批工作,推动九龙路延长线、兰城路延长线、南坝二路的修建”的建议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客观实际且属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范围内应尽之责。经认真统筹市发改、自规、财政、隆阳区政府等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目前九龙路(拱北路至至南坝二路)40.634亩、兰城路(白塔路至南坝二路)7.849亩、南坝二路14.245亩,合计62.748亩的土地报批工作正在开展。具体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主体负责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初审并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截止目前,3条道路已纳入“隆阳区2024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报批,用地报件已于2024523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预审查,并缴纳有关报批费用381.73万元,78日转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审查。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大汇报沟通力度,完成审查提出的问题整改,争取尽快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

二、关于“由市住建局加快推进道路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工作,完善相关建设手续,推动九龙路延长线、兰城路延长线、南坝二路项目建设”的建议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客观实际且属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范围内应尽之责因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11月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市道路路网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投资〔2023479号)、202412月取得《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市道路路网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投资〔2023550号),3条路中的九龙路20246月取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市九龙路(白塔路-南坝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保自规复〔2024100号)等重要手续,项目建设具体由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主体负责推进,具体建设方式为与保山建投昌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代建委托书》委托代建。截至目前,九龙路(拱北路至南坝二路)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具备通车条件。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协调督促,加快兰城路、南坝二路的相关审批工作,手续完备后加快实施,确保医院各功能出入口正常投入使用。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5

联系方式:甫炳涛,赵晓梅,0875-303819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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