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40801-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文号
  • 保建发﹝20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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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保山市委:

在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强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提质增效的工作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一居民诉求难以统一,改造过程阻力重重;二是社会资本参与度低,资金筹集难度大;三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备,政策保障有待加强;四是改造后续管护困难,长效机制待健全4个方面问题,提出“1.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2.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和制度保障;3.拓展改造内容,实施分类改造;4.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4个方面建议。该提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改善民生、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推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启动以来,住建部门积极谋划认真组织,第一时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积极申报争取国家中央补助资金。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任务681个,谋划包装项目总投资约38.59亿元。具体情况为:2019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405个,现已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6.31亿元;2022年—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276个,总投资约22.28亿元,截止6月底,项目已累计开工小区建设149个,完工小区建设101个,开完工率分别为53.99%36.59%,累计完成投资约2.04亿元,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2.53亿元。保山中心城市隆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隆阳区年度分别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81721728均已全部完工;2023隆阳区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7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完工512024隆阳区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5个,项目开工小区3个(预计7月底可完成招投标实现约50个新增小区开工建设)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坚持需求导向,合理制定方案。通过入户宣传、征集意见会、宣传栏、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每个小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区位因素,针对每个小区的实际,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反复勘察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类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有重点地解决停车难、雨污水堵塞、房屋漏水、管道破损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造重点。拆除破旧房屋、存量违建,充分利用低效土地、盘活存量房屋,建设停车场、休憩节点、增添健身器材、新翻建老年活动室等。围绕“水、电、路、气”,重点整治“脏、乱、差”三大难题,注重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入手,实施屋顶修复、老旧管道更换、楼道清理等。

(三)完善配套设施,健全公共服务。通过拆除居民房屋周边的临时建筑、推倒隔院墙、疏通小区内部的消防通道、拆除闲置破损花台、打通小区内部道路的方式,整合资源重塑小区内外交通流线,形成交通微循环,拓展小区空间,提升人居环境。统筹加大雨、污排水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停车、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结合社区养老抚幼、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引入社会资本,落实出资责任。在中央资金的引导下,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改造原则,对水、电改造部分的资金筹措采用“6:2:2”原则筹集资金(政府承担60%、水电企业承担20%、居民承担20%),同时整合移动、电信等通讯企业及天燃气、中国铁塔等专营企业配套提升项目,对小区进行同步改造。

(五)发挥党建引领,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三位一体”小区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共建共管共享协商机制,全方位调动群众主人翁精神,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小区基础功能,优化了小区居住环境,增加了城市绿地,提升了街区风貌,方便了居民休闲,消除了安全隐患,解决了停车难问题,实现了小区路面平、出行宽、环境美的目标,为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效有力的支撑支持,全市老旧小区居民受益、房屋升值、环境提升,达到了民生工程的预期目标。

三、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2019年—2024年全市68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总投资38.60亿,其中争取累计下达中央资金12.53亿,地方政府现状财政情况及市场环境下,配套资金难以保障拨付到位,地方自筹配套资金难以保障到位。

(二)项目资金拨付滞后。20192024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18.34亿元,共向上争取并下达项目资金12.53亿元,累计支付2.92亿元。隆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下达资金8.27亿元,累计支付1.41亿元,项目资金的拨付滞后,制约项目实施进度。

(三)项目进展推进缓慢2022年—2023年度55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截止6月底,还有55个未能全面验收完工,施甸县、昌宁县完工率相对较低。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止目前,已开工3个,开工率仅2.31%

(四)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部门多,在具体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住建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部门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措施还不完善,未能形成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五)改造后续管护困难,长效机制待健全。部分老旧小区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和自治组织,改造后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难以维持改造成果;部分居民对小区管护要求不高,甚至持无所谓态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通过多次走访、座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疏通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确保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严格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项目的总投资,通过申报地方专项债券、融资贷款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快中央资金支付进度,督促提醒各县(市、区)要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不截留、挪用和闲置,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全力保障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单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紧盯任务目标,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程,督促提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已经明确任务目标,进一步倒排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施工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成果。大力推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章立制,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更新、自我完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25

联系人及电话周杨胡永锋0875303819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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