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保山市委:
您们在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强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提质增效的工作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一居民诉求难以统一,改造过程阻力重重;二是社会资本参与度低,资金筹集难度大;三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备,政策保障有待加强;四是改造后续管护困难,长效机制待健全。”4个方面问题,提出“1.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2.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和制度保障;3.拓展改造内容,实施分类改造;4.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4个方面建议。该提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改善民生、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推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于2019年启动以来,住建部门积极谋划认真组织,第一时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积极申报争取国家中央补助资金。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任务681个,谋划包装项目总投资约38.59亿元。具体情况为:2019—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405个,现已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6.31亿元;2022年—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276个,总投资约22.28亿元,截止6月底,项目已累计开工小区建设149个,完工小区建设101个,开完工率分别为53.99%、36.59%,累计完成投资约2.04亿元,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2.53亿元。保山中心城市隆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隆阳区年度分别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8个、172个、17个、28个,均已全部完工;2023年隆阳区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7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完工51个;2024年隆阳区申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5个,项目开工小区3个(预计7月底可完成招投标实现约50个新增小区开工建设)。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坚持需求导向,合理制定方案。通过入户宣传、征集意见会、宣传栏、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每个小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区位因素,针对每个小区的实际,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反复勘察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类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有重点地解决停车难、雨污水堵塞、房屋漏水、管道破损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造重点。拆除破旧房屋、存量违建,充分利用低效土地、盘活存量房屋,建设停车场、休憩节点、增添健身器材、新翻建老年活动室等。围绕“水、电、路、气”,重点整治“脏、乱、差”三大难题,注重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入手,实施屋顶修复、老旧管道更换、楼道清理等。
(三)完善配套设施,健全公共服务。通过拆除居民房屋周边的临时建筑、推倒隔院墙、疏通小区内部的消防通道、拆除闲置破损花台、打通小区内部道路的方式,整合资源重塑小区内外交通流线,形成交通微循环,拓展小区空间,提升人居环境。统筹加大雨、污排水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停车、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结合社区养老抚幼、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引入社会资本,落实出资责任。在中央资金的引导下,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改造原则,对水、电改造部分的资金筹措采用“6:2:2”原则筹集资金(政府承担60%、水电企业承担20%、居民承担20%),同时整合移动、电信等通讯企业及天燃气、中国铁塔等专营企业配套提升项目,对小区进行同步改造。
(五)发挥党建引领,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三位一体”小区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共建共管共享协商机制,全方位调动群众主人翁精神,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小区基础功能,优化了小区居住环境,增加了城市绿地,提升了街区风貌,方便了居民休闲,消除了安全隐患,解决了停车难问题,实现了小区路面平、出行宽、环境美的目标,为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效有力的支撑支持,全市老旧小区居民受益、房屋升值、环境提升,达到了民生工程的预期目标。
三、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2019年—2024年全市68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总投资38.60亿元,其中争取累计下达中央资金12.53亿元,地方政府现状财政情况及市场环境下,配套资金难以保障拨付到位,地方自筹配套资金难以保障到位。
(二)项目资金拨付滞后。2019至2024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18.34亿元,共向上争取并下达项目资金12.53亿元,累计支付2.92亿元。隆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下达资金8.27亿元,累计支付1.41亿元,项目资金的拨付滞后,制约项目实施进度。
(三)项目进展推进缓慢。2022年—2023年度55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截止6月底,还有55个未能全面验收完工,施甸县、昌宁县完工率相对较低。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止目前,已开工3个,开工率仅2.31%。
(四)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部门多,在具体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住建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部门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措施还不完善,未能形成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五)改造后续管护困难,长效机制待健全。部分老旧小区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和自治组织,改造后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难以维持改造成果;部分居民对小区管护要求不高,甚至持无所谓态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通过多次走访、座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疏通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确保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二)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严格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项目的总投资,通过申报地方专项债券、融资贷款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快中央资金支付进度,督促提醒各县(市、区)要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不截留、挪用和闲置,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全力保障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单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紧盯任务目标,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程,督促提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已经明确任务目标,进一步倒排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施工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成果。大力推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章立制,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更新、自我完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杨、胡永锋;0875—303819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