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保山市委:
您们提出的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及住宅小区规范停车的建议的提案第008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合理规划布置停车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合理的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我们坚持因地制宜、便民利民、应画尽画的原则,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保山中心城市所有市政道路上的停车位均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经过实地勘察、调研、分析确定后,才能在道路两旁施划临时停车位,施划完成后交由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现保山中心城市共有路内停车泊位6286个,有效的缓解了住宅区、农贸市场、繁华商业街区、行政单位办公区域、学校、医院等周边的停车难问题。
(二)不断解决校园周边“停车难”问题。一是持续推进“警校家”交通联动管控,科学调整勤务,加强高峰时段的勤务部署,安排专人在学校周边值守、疏导,全面落实好“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做到“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帮助引导学生和家长有序进校、离校,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二是结合路面实际,优化校园上放学时段交通组织。对校园周边违规乱停的车辆及时进行清理,坚决杜绝双排违停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三是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设置接送学生临时停车区域,依法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视情采取临时远端停车、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多校门分流、限时停车、限区域停车、错时放学等措施,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停车条件,防止接送学生车辆大面积聚集拥堵。四是在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切实解决校园周边“停车难”的问题。如在兴教路(保山市永昌小学兰城校区)增划了41个泊位、人民路(隆阳区幼儿园龙泉校区)增划了60个泊位,
二、关于“加大对违规停车的排查及惩处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聚焦核心区域,加强联勤联动、综合执法。市交警支队与综合执法局形成联勤联动模式,在中心城区开展违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一是分南北两个片区,与隆阳区综合执法局组建4支巡查小分队,对晚间及晨间人流量集中的重点时段,农贸市场、客运场站、校园周边等城市重点区域开展违停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有效治理机动车停车不入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加强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僵尸车”、非法占用应急通道等违法治理力度,采取“定点、巡线、控面”等方式予以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整治合力,高压严管态势。同时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隆阳区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项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对保山中心城区各主要道路内的“僵尸车”、摆放在停车泊位里的摩托车、单车、水泥墩等障碍物进行了整治清理工作,对乱停乱放违规占用停车泊位车辆的车主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共计发放整改通知书300余份,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长期停放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进行现场清理将其依法拖移,目前共计拖移97辆。
(二)聚焦背街小巷,加强齐抓共管、多方推动。一是动联合街道、社区,充分激发街道社区、各职能部门、管理主体方等各方力量的齐抓共管、主动参与意识,推动中心城区各街道在符合条件的社区道路、人行道内施划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主动联系沟通辖区物业公司、工地负责人、党政企事业单位,对有管理主体方的区域,在施划停车泊位的同时,督促其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责任区域内的停车秩序进行有效管理。三是市交警支队联合保山市隆阳区综合执法局、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交通义务协管员聘用仪式,对中心城区64名停车泊位收费员开展文明劝导培训,要求劝导员对人民路、建设路、金山路等停车泊位收费路段,劝导责任区域及周边路段的违法停车等城市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规范交通秩序。
三、关于“整合资源、尽量开放共享停车场”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积极推广停车资源有偿错时共享。近年来,我们积极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应积极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非国有企业等利用空闲车位、空闲时间进行车位共享、分时共享。目前已有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对外开放停车。
(二)试点先行。2024年5月份,针对群众反映“中心城区政务中心办事停车难”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政府服务中心周边区域停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优化停车区域、增设标识标牌、联合整治违停等一系列措施,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停车问题得到极大的改善,早高峰时间段,政务中心地上停车泊位还有富余,文体投2个停车场使用效率提升了2倍以上。同时将收费标准为调整为1小时以内免费;1小时以上1.5小时以内收费3元;1.5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收费5元;超过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办事群众“停车难、收费贵”的问题基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关于“合理设置停车收费”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提高泊位使用率,通过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进行调节,改善长期占用停车位现象。根据市民反馈,隆阳区发展改革局于2021年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市场调查和价格听证会,制定了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降低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价格。其中一类区收费标准为:免费停放时间15分钟,30分钟内(含)收费2元,1小时以内(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5元,首个小时后每增加20分钟(不足20分钟按20分钟计算)前20分钟内(含)加收1元,后40分钟,按两个20分钟分别计费,每20分钟内(含)加收2元,以此类推,同一辆车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收费时段为早8时至晚20时。二类区收费标准为:免费停放时间20分钟,30分钟内(含)收费1元,1小时以内(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3元,首个小时后每增加20分钟(不足20分钟按20分钟计算)加收1元,同一辆车每天收费不超过15元。收费时段为早8时至晚20时。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且保山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是通过收费杠杆调节车位使用效率,引导市民“短停快走,绿色出行”,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路内停车位,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满足市民临时停车的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二)开展“停车难停车贵”专项整治。为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停车需求,把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停车环境。2024年5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印发了《保山市“停车难停车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数量、适当调整停车服务价格、理顺停车收费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规范企业收费行为5项重点任务。其中“适当调整停车服务价格”中提出“2024年内,各县(区)将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30分钟及以上。同时适当降低停车场收费价格,停车场收费标准不高于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目前,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在开展价格调整工作。
(三)开通包月服务。为减轻住宅区、超市、农贸市场、繁华商业街区、行政单位办公区域、学校、医院等周边长期使用停车泊位停车的车主费用负担,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车位包月服务,每天8至10元不等,其中一类区300元/月;二类区240元/月,车主可通过“保山泊车”小程序开通包月服务享受停车优惠。
五、关于“加大宣传教育”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近年来,在保山公安交管部门的牵头下,加大交通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向市民和广大驾驶人宣传文明交通意识,大力提倡“一盔一带”、礼让斑马线、规范有序停车,对违法停车、违法设置停车障碍等进行查处,为切实解决“停车难”“行车难”等问题,营造安全、高效、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了大量工作。
(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一是坚持“路面巡查电警摄录”相结合。强化正阳路、保岫路、兰城路等城市主干路重点道路违法停车治理,加强对主要路段违停抓拍力度,以及违停告知书的录入率,做到发现一起抓拍一起处理一起,全面规范路面停车秩序。二是坚持“管宣并重文明劝导”相结合。在执法中发现驾驶人在现场并能够立即离开的,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积极向当事人宣传违法停车的影响及危害,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自觉做到规范停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扎实开展“停车难停车贵”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停车需求,把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停车环境。
最后,感谢您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们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俊杰、胡建帮 0875—303819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