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4073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文号
  • 保建发﹝202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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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保山总支:

您们提出的关于及时解决保山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0051,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在《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保山中心城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各规划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都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纳入了规划。并明确“一是要合理配置城市停车设施采取分区、分类、分时的差别化策略,实施更科学、更精准的交通需求管理2035年基本车位实现一车一位,出行车位供需基本平衡;停车供给方式以建筑物配建为主、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作为补充。在老城区紧张地区适当增加停车共享车位;充分挖潜现有车位,鼓励平面公共停车场改造成立体停车场库;鼓励停车场与其他用地结合利用;进一步规范路侧停车管理。二是建立智慧停车体系。搭建智慧停车云平台,发展智能停车设施,推进自动化停车场建设。利用大数据手段,推动实现公共停车泊位信息共享、停车预约、智能诱导,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三是推动地下停车设施建设。加强与人防、应急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结合广场、学校操场、公交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

(二)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为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项目审批中,保山市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等文件关于停车位配建标准,居住区项目停车位由原来的不足1/户提高至1/100平方米进行配建,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查审批中,强化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前瞻性要求,强化停车场用地的控制预留,特别是大型住宅区和购物商场的地下多层停车场要列入配套规划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增加停车空间。

二、关于“大力整治乱停放和占用停车位的现象”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聚焦核心区域,加强联勤联动、综合执法。市交警支队与综合执法局形成联勤联动模式,在中心城区开展违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一是分南北两个片区,与隆阳区综合执法局组建4支巡查小分队,对晚间及晨间人流量集中的重点时段,农贸市场、客运场站、校园周边等城市重点区域开展违停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有效治理机动车停车不入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二是按照“应划尽化,应设尽设”的原则,不断完善重点路段、人行道、背街小巷等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三是全面加强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僵尸车”、非法占用应急通道等违法治理力度,采取“定点、巡线、控面”等方式予以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整治合力,高压严管态势。同时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隆阳区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项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对保山中心城区各主要道路内的“僵尸车”、摆放在停车泊位里的摩托车、单车、水泥墩等障碍物进行了整治清理工作,对乱停乱放违规占用停车泊位车辆的车主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共计发放整改通知书300余份,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长期停放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僵尸车”,进行现场清理将其依法拖移,目前共计拖移97辆。

(二)聚焦背街小巷,加强齐抓共管、多方推动。一是动联合街道、社区,充分激发街道社区、各职能部门、管理主体方等各方力量的齐抓共管、主动参与意识,推动中心城区各街道在符合条件的社区道路、人行道内施划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主动联系沟通辖区物业公司、工地负责人、党政企事业单位,对有管理主体方的区域,在施划停车泊位的同时,督促其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责任区域内的停车秩序进行有效管理。三是市交警支队联合保山市隆阳区综合执法局、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交通义务协管员聘用仪式,对中心城区64名停车泊位收费员开展文明劝导培训,要求劝导员对人民路、建设路、金山路等停车泊位收费路段,劝导责任区域及周边路段的违法停车等城市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规范交通秩序。

(三)聚焦多管齐下,加强违法抓拍、宣传劝导。一是坚持“路面巡查电警摄录”相结合。强化正阳路、保岫路、兰城路等城市主干路重点道路违法停车治理,加强对主要路段违停抓拍力度,以及违停告知书的录入率,做到发现一起抓拍一起处理一起,全面规范路面停车秩序。二是坚持“管宣并重文明劝导”相结合。在执法中发现驾驶人在现场并能够立即离开的,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积极向当事人宣传违法停车的影响及危害,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自觉做到规范停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三、关于“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停车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实施路内停车位进行智慧化改造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了保山中心城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包含了保山市中心城区静态交通智慧化改造,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的技术应用,实现全市停车位资源的统一配置与管理,并于20237月完成路内停车运营中心(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质量和智能化管理水平,通过智慧化设备的投入,地磁、高位视频等物联网设备的实时采集,后台系统经过滤分析,将实时车位信息及时发布至诱导屏和公众号,车主可通过诱导屏及公众号显示的余位情况快速选择目的地周边停车位,避免了车主的无效绕行。

(二)建立电子收费手段。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了“保山泊车”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推送缴费信息,鼓励线上缴费,保障通行效率,实现全市停车泊位资源的统一配置与管理,加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化、车位设置和占用信息的公开化。同时可通过收费小程序进行车场导航、查询车位信息、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等,并在路侧停车、停车场停车时进行电子付费、无感支付,享受快捷离场,杜绝收费员乱收费等情况。

四、关于“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宜的收费标准”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提高泊位使用率,通过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进行调节,改善长期占用停车位现象。根据市民反馈,隆阳区发展改革局2021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市场调查和价格听证会,制定了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降低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价格,具体为:降低价格收费标准。一类区,首30分钟从三元调至两元,二类区每小时从四元调至三元,降低最高限价。一类区从原来的50元调至30元;二类区从原来的30元调至15元。缩短计费时长。从原来30分钟计费调至20分钟计费;缩短了计费的周期。原来收费时段从早八点到晚九点,调整至早八点到晚八点。增加一、二类区的免费停车时长。一类区域原来有10分钟的免费停车时长,现在从10分钟调至15分钟;二类区从原来的免费停10分钟调至现在的20分钟。增加学校周边的免费停车时长。一类区的学校周边免费停车20分钟,二类区周边的学校免费停车30分钟;另外春节假期期间,保山中心城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全部提供给市民免费停放。

(二)开展“停车难停车贵”专项整治。为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停车需求,把解决“停车难停车问题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停车环境。20245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印发了《保山市停车难停车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数量适当调整停车服务价格理顺停车收费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规范企业收费行为5项重点任务。其中“适当调整停车服务价格”中提出“2024年内,各县(区)将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30分钟及以上。同时适当降低停车场收费价格,停车场收费标准不高于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目前,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在开展价格调整工作。

(三)开通包月服务。为减轻住宅区、超市、农贸市场、繁华商业街区、行政单位办公区域、学校、医院等周边长期使用停车泊位停车的车主费用负担,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车位包月服务,每天810元不等,其中一类区300/月;二类区240/月,车主可通过“保山泊车”小程序开通包月服务享受停车优惠

五、关于“加强停车计费标准公开与监管”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及时公开收费标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保山中心城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通知》后,我们通过保山新闻、保山日报、保山发布、保山国资、保山住建先锋、保山建投、保山泊车等进行了停放服务价格的公示宣传,并在中心城区及东城区所有的收费路段安装悬挂了170块停车收费公示牌,进行长期宣传公示。

(二)畅通投诉渠道。为提升中心城区泊位公司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了线上、线下投诉渠道,通过微信平台、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复处理各类咨询与投诉,同时结合路内停车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投诉管理制度》,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通过情况核实、问题处理、结果反馈、回访跟进等措施及时受理解决相关投诉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扎实开展“停车难停车贵”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停车需求,把解决“停车难停车问题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停车环境。

最后,感谢您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们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31

联系人及电话胡俊杰、胡建帮  087530381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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