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10_B/2017-1114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
文号 | 政协2017088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
您委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让创卫工作常态化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领导重点督办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对该提案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落实情况
目前,全市范围内隆阳区、腾冲市开展了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工作,城市面貌短期内一改往日脏、乱、差的局面,焕然一新取得了非常好的治理效果。为了让创卫工作取得的成效持续保持,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发展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营造一个舒适、安全、便捷的人居环境。我局始终将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城市建设与管理并重,做到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暂行规定》,重点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现场扬尘控制进行规范,建立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审查制度,旨在严格整治施工现场及进出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二是与环保、规划、交警、区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定下发了《保山中心城区建设施工现场及施工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关于办理保山中心城区施工运输车辆入城通行证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施工运输车辆运输过程扬尘控制提出了明确的管理整治要求。三是2013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进一步理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事权划分,明确了市、区住建、规划、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通过上述各项制度的建立,全市建设、管理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强化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规范。针对建设施工容易造成的扬尘问题,严格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二是进一步督促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五方严格落实项目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扬尘控制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足额拨付项目措施费的基础上,强化监督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扬尘控制各项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定岗定责,明确项目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扬尘治理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为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进程,实现施工现场管理流程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2014年我局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扶持鼓励建设项目争创标准化工地建设,三年来共组织评选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48个,推荐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21个,荣获国家级3A标准化工地1个,为全市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标准化施工树立了典型。
(三)建立了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自2013年以来,按照《保山中心城区建设施工现场及施工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由住建、环保、城市综合执法、交警运政等部门联合行动,在进入主城区的重点路段设卡检查,严格进出城区的施工运输车辆管理,要求渣土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办理四证(准运证、通行证、排放证、消纳证),报备运输路线,对稽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车辆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4年来共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累计查处200余起扬尘、泼洒等影响城市环境的违规案件,批评教育未遮盖或者遮盖不严车辆350余辆,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34起,实施经济行政处罚3起。
(四)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一是以《保山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思想,以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为重点,强化中心城市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快完善新城区市政路网建设,逐步改造老城区市政道路,启动实施东山公园“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和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着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切实提升中心城市人居环境。二是以《保山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为引领,优化调整城市绿地改造提升方案,择优选取专业绿化承包企业承接绿化工程项目,大力实施城市绿地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环卫、园林、路灯等管理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日常街区清扫、绿化养护和路灯保洁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街区范围内强化与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级管理在市容环境整治中作用。
(五)多渠道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每年度我局抓住 “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契机,积极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全方位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建设管理的社会监督中来,开通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和信箱邮箱等多种渠道,听取群众呼声,采纳群众意见,处理群众投诉,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强化监督曝光力度,对城市建设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对典型案例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媒体曝光。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在创卫过程中,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改观,但常态化保持仍然存在一定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级政府,四级管理” 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二是建筑材料运输专业化队伍发展不足,运输车辆难于规范化、专业化改装。三是城市规划建设滞后,建筑材料运输路线难于科学设置。四是城市管理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整合。
三、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以下措施将创卫工作切实形成常态化。一是层层落实责任,逐步建立“街长制”、“片区制”、“督查制”,对中心城市形成了网格化管理。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尽快整合培育建筑材料、渣土运输专业化队伍。三是按照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合城市管理部门执法力量,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尽快完善出台《保山中心城市管理办法》,从立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五是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委一直以来对保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周杨、杨婉丽,联系电话:0875-220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