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B/2017-1114017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11-14
文号 政协201718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答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杨家芳委员

在政协保山市第四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保山中心城区旱厕改造、增加公厕数量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提案中提出把保山中心城区旱厕改造纳入城市规划,结合城区棚户区改造,进行填埋或改造,对不能改造或填埋的旱厕加强管理等的建议对我们开展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十分必要。

一、公厕是城市必备的基础设施,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为推动全市“厕所革命”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山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8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665号)。文件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精神,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使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大力推进城乡无害化公共厕所建设,建立完善“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组合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免费开放”的城乡公共厕所格局,增强城乡公共厕所综合服务功能。”

二、按照文件要求,2016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完成二类以上标准公厕建设任务78座新建15座,改造63座其中,隆阳区新建4座,改造45座旅游厕所完成建设24座(新建18座,改造6座),其中隆阳区完成8座。2017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建设任务为新建4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厕109旅游公厕8座),其中:隆阳区新建1座,改建55座(含3座旅游公厕),截止目前,已完成22座。

三、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使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推进城市公厕和旅游公厕建设。力争2018年,隆阳区和腾冲市建成城市公厕达到5座/平方公里,其他县建成城市公厕达到4-5座/平方公里。新建、改造公厕都是按照二类以上的标准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城市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家庭卫生间”及“星级厕所”的建设,提升公厕档次,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

四、严格规划城乡公共厕所重建改建。在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项目建设中,首先摸清城乡公共厕所布局现状和类别情况,对严重老化、设施缺失、功能落后、影响城市形象的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拆建或改建,并按照“重建数量不低于拆建数量”的原则,规划建设二类以上标准公共厕所。

五、加大资金投入。资金是制约公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因素。城市公厕建设要求和管理标准越来越高,建设成本越来越大,同时公厕分布面较广,且属公用设施,厕内设施损坏问题突出,维修费用较高,不断加大城市公厕建设投入,才能在资金上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提供保障。

六、加强日常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标准,杜绝脏乱差现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无理取闹、阻挠城市公厕建设、随意破坏公厕设施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强化部门职责,将城市公厕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积极与市、区相关部门群策群力,进一步加快建设。相信在各位委员的监督和关心下,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城市公厕建设一定会有好的提高和改善。

感谢你们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824

    (联系人:杨宝林杨蓉洲,联系电话:0875-220729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