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B/2017-111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7-11-15
文号 政协2017002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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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保山市委:

您委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山市政工程建设与质量管控的思考与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领导重点督办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对该提案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落实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备的服务和保障系统。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主要工作之一,我局始终将该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自身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始终将工程项目质量放在项目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工程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完善。自2013年,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权调整,我局及时报请市委编办成立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保山市市政建设管理站,负责统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市政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全过程参与到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按照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划分调整,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由保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严格负责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市政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至此2013年年末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管理工作体制上基本建立完善。

(二)严格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针对全市范围内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我局始终严格按照法定职责,依据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从项目立项报建、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到质量过程监督和实体检测等环节层层把关,严格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管。同步督促指导县区住建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严格做到全覆盖监督管理。截止目前现阶段,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已基本达到了季度全覆盖,特别针对市政工程路基转序施工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更是做到了现场验收加路基实体检测合格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着实将质量管控落到了实处。

(三)严格市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工程质量三年提升行动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及时制定下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围绕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全市新开工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开工前必须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统一规范设置竣工验收标牌,做到了质量终身责任有源可溯,有责可追。

(四)坚持两场联动,扎实开展质量监督执法坚持市场质量行为和现场质量行为并重,在日常季度监督巡查的基础上,依据在建项目监督台账,市级对全市在建市政工程坚持半年一次“双随机”模式的监督抽查。重点针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人员挂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有效查处。通过近两年来质量治理行动,共实施行政处罚6起,处罚金额28万元,记分处罚项目经理17人次,有效遏制了全市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健全规范了全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2016年10月,“保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网”正式开通运行,成为全省16各地州首家将互联网平台应用到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地州。整个平台的投入使用,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从安全报监、质量注册、自查整改情况反馈、项目动态实时监管、项目台账查询、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等各重点环节统一纳入网络监管,一方面有效改善了繁冗的审批流程步骤,简化便捷了企业申办相关事项,另一方面有效充实完善了监管手段,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了全过程动态监管,同时采用网络申报、审批环节有效避免了监督人员与参建企业的直接接触,有效促进了质量监督队伍的高效廉洁。

(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强化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我局多年来不断充实强化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近两年来,新招录市政专业质量监督员3人,同时按照省厅周期性培训计划,全市共组织全市质量监督员参与省厅轮训15个批次,培训监督员6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全市质量监督人员市政工程专业监督水平,全员质量责任意识稳步提高。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监督的良好氛围,我局每年度充分利用“安全月”、“质量月”宣传周,在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营造质量安全宣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播放视频短片等多种形式,向参建人员队伍、干部职工、群众宣讲质量安全知识。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过程中,我局通过网络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开通网络平台监督举报渠道,共同邀请广大市民参与到全市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工作中来,有效发动社会力量共建共管,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多年来,全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控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我市城镇建设飞速发展,各地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农危改项目任务繁重,全市质量监督机构业务量急剧上升,监督人员不仅要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管,还需承担工程检测任务,目前全市市各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编制机构多年保持现状,与监督任务体量严重不符,部分县级监督站仅有监督人员2至3人,已严重影响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二是质量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无论是从人员培训到检测设备的补充采购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建设资金缺口巨大,有待进一步拓展多渠道融资。四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主体有待进一步理顺,建设与监管必须全面清理分离。五是全民参与监督管理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以下措施逐步解决。一是强化宣传,广开渠道,营造全民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上报政府争取人员编制和经费,不断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多部门多渠道拓展融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大力开展招商隐私,运用PPP等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四是全面清理规范市政项目建设与监督管理模式,依托已成立的永昌投资公司、基础投资公司等企业平台,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划转移交,最终实现政企分离,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有效避免运动员与裁判员共兼的尴尬,力争让保山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迈上崭新的台阶。

最后,感谢你一直以来对保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5日

    (联系人:周杨、朱锦鹏,联系电话:0875—220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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