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B/2018-0910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7-20
文号 保建复[2018]57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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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

142号提案的答复

 

社会和法制委:

你们在保山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内建设公厕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提案中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各住宅小区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设施进行充实完善,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等建议对我们开展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十分必要。现将公厕建设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三年公厕建设推进情况

2016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完成二类以上标准公厕建设任务78座(新建15座,改造63座),隆阳区新建4座,改建45201612月底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旅游厕所完成建设24座(新建18座,改造6座),隆阳区新建8座,目前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2017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建设任务为新建4座,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厕109座(含旅游公厕8座),隆阳区新建1座,改建提升55(含旅游公厕3座)201712月底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2018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建设任务为新建25座(含5座旅游厕所),改建7座(含5座旅游厕所),隆阳区新建5(含1座旅游厕所),改建3(含2座旅游厕所)。

二、开展摸底调查情况

20184月份,省住建厅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定位上线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住建局立即组织各县市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定位上线信息采集工作,对城市公厕、旅游厕所和乡村公厕经纬度、照片等信息进行采集上报。经采集核实,全市共建成城市公厕281座(含34座住建系统负责的旅游厕所),其中隆阳区建成城市公厕117座(含11座住建系统负责的旅游厕所)。根据城市公厕信息采集收集情况,保山市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总体占比较小,多数住宅小区未配置公共厕所。

三、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推进措施

(一)摸清底数,部署任务。4月份城市公厕摸底调查主要是为了摸清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公厕数量、位置和现状,住宅小区公厕核实范围没有达到全覆盖。实现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目标,首要任务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因此,我们将在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已采集的数据基础上,继续开展住宅小区公厕信息采集工作,完善住宅小区公厕基础数据。同时在满足城市主要公共区域公厕建设任务的条件下,对省住建厅下达的公厕任务和补助资金将适当向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完善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短板。

(二)加强沟通,合理布局。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检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但因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前期公厕建设资金投入较少,导致城市住宅小区公厕配套不够完善。今后我们将加强与规划部门沟通协调,提供公厕信息采集基础数据,在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总体规划布局确定后,结合省住建厅下达公厕任务,迅速推进住宅小区公厕项目建设,并对项目进行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资金保障,加快实施。资金是制约公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因素。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标准越来越高,建设成本越来越大,同时公厕分布面较广,厕内设施损坏问题突出,维修费用较高。下一步我们将借助“厕所革命“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等政策东风,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同时学习引进新进建设运行经验,补齐建设资金和维护管理短板。

最后,相信在各位委员的监督和关心下,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一定会有好的提高和改善。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20

     

 

  联系人:杨宝林,高云鹏;联系电话:0875-220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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