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10_B/2018-091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7-28 |
文号 | 保建复〔2018〕64号 | 浏览量 |
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
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李冬梅委员:
你在保山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城乡“厕所革命”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你在提案提出“加强领导、加强经验学习、城市‘公厕革命’、农村‘公厕革命’”等方面的建议对我们开展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十分必要,现将提案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城市“厕所革命”推进情况
(一)开展摸底调查情况。2018年4月份,省住建厅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定位上线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住建局立即组织各县市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定位上线信息采集工作,对城市公厕、旅游厕所和乡村公厕经纬度、照片等信息进行采集上报,为实现“互联网+公厕”打下基础。经信息采集核实,全市已建成使用城市公厕和旅游公厕281座,城市公厕247座(其中:隆阳区106座,昌宁县31座,龙陵县17座,施甸县17座,腾冲市76座),旅游厕所34座(其中:隆阳区11座,昌宁县2座,龙陵县6座,施甸县8座,腾冲市7座)。
(二)近三年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及完成情况。为推动全市“厕所革命”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山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8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6〕65号)。文件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精神,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使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大力推进城乡无害化公共厕所建设,建立完善“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组合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免费开放”的城乡公共厕所格局,增强城乡公共厕所综合服务功能。”2016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完成二类以上标准公厕建设任务78座(新建15座,改造63座),2016年12月底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旅游厕所完成建设24座(新建18座,改造6座),目前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2017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建设任务为新建4座,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厕109座(含旅游公厕8座),改建提升55座(含旅游公厕3座),2017年12月底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2018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建设任务为新建25座(含5座旅游厕所),目前未开工11座(含3座旅游厕所),已开工13座(含1座旅游厕所),已完工1座旅游厕所,完成投资442万元;改建7座(含5座旅游厕所),目前均未开工。其中,隆阳区已开工4座,完成投资236万元;施甸县已开工3座,完成投资20万元;腾冲市已完工1座,完成投资100万元;龙陵县已开工1座,完成投资10万元;昌宁县已开工4座,完成投资46万元。
(三)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实施免费开放情况。2018年4月我局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云南省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免费对游客公众开放使用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负责的旅游厕所、城市公厕及其它各类对外开放使用的厕所(包括个人自建厕所)免费使用情况开展排查整治。隆阳区共有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117座,其中区执法局权属23座,市内景区旅游公厕11座,其余83座属于街道、社区、企业、私人或小区自建管理,目前均已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施甸县共有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公厕25座,县内景区旅游公厕8座,其中住建局权属12座,其它相关单位共13座,目前均已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腾冲市共有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83座,其中住建局权属36座,市内景区旅游公厕5座,其余42座属于企业、私人或小区自建管理,目前均已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龙陵县城区共有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23座(含乡镇旅游公厕4座),其中住建局权属10座(含县城2座旅游公厕),镇、社区(县文广局1座)权属6座,县内景区旅游公厕2座,其余3座属于企业、私人或小区自建管理,目前除企业、私人或小区自建管理以外均已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昌宁县共有共有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33座,其中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20座(含旅游公厕2座),其余13座属于单位、企业和私人自建管理,目前均已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
(四)筹资渠道拓宽情况。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重要渠道、金融提供信贷支持、农户自筹、整合各渠道资金的多元化筹集资金模式,落实“三个一批”筹集建设资金。即:以商养厕、厕所综合体、连锁化经营、引入专业企业等市场化方式建设一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建设一批,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新增财政支出建设一批。
(五)下一步计划。下一步我们将借助“厕所革命”、“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等政策东风,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同时学习引进新进建设运行经验,补齐建设资金和维护管理短板。同时在满足城市主要公共区域公厕建设任务的条件下,对省住建厅下达的公厕任务和补助资金将适当向青阳片区、中心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公厕建设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完善青阳片区、中心城市住宅小区公厕建设短板。
二、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
(一)开展摸底调查情况。根据保山市各县市区乡村公厕信息采集汇总情况,全市共建成乡村公厕1309座(隆阳区365座,昌宁县140座,龙陵县171座,施甸县222座,腾冲市411座)。其中,乡镇镇区公厕163座,村庄公厕1146座。农村户厕7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同时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月报上报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同步启动农村户厕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二)目标任务下达情况。《保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农村“厕所革命”三年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乡(镇)、村两级公厕建设,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分别改造建设水冲式公厕:2018年不低于乡22座村223座;2019年不低于乡56座村297座;2020年不低于乡34座村223座;二是推进旅游村寨等旅游厕所改造建设,推动重点旅游区域、旅游城市(城镇)、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加油站点旅游厕所建设,全面提升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水平,构建支撑保山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旅游厕所服务体系。新建和改建提升旅游厕所:到2020年不低于170座;三是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不具备建设水冲厕的供水困难地区可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要求,改造建设其他类型的无害化卫生户厕,取缔露天茅坑和简易茅厕;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完成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018年不低于43518座;2019年、2020年不低于87035座;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
(三)资金保障情况。《保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补助标准:对达到验收标准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在省级给予平均400元/座基础上,市级按平均100元/座(不含腾冲市)给予补助,县级整合相关资金给予一定支持。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同时,建立“市级补一点、县级投一点、乡(镇)筹一点”的三级政府共同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工作。
(四)下一步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建立督查检查考核验收工作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乡村公厕、旅游厕所、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乡镇、村两级公厕全面完成提升改造,基本消除旱厕,达到乡镇镇区至少建成2座公厕、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建成1座公厕的目标;同时完成省下达改造建设217588座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任务。
最后,相信在各位委员的监督和关心下,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城乡厕建设工作一定会有好的提高和改善。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2016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建设任务表
2.2016年保山市旅游厕所建设任务表
3.2017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及旅游公厕建设任务表
4.2018年保山市城市公厕及旅游公厕建设任务表
5.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村公厕信息采集情况表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8日
联系人:杨宝林,高云鹏;联系电话:0875-220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