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B/2018-0910010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7-31
文号 保建复〔2018〕6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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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

73号提案的答复

 

驻昌宁活动组

您们在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昌宁县城西南部森林公园的建议》(第73号),提出在昌宁县城西南部建设森林公园的建议,对指导我们推进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意义重大。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18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183号),提出了“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继续营造比学赶超、五马竞争的跨越发展氛围,凝聚共识、合力共建,在2017底前建成东山森林公园园中园2018年底前建成昌宁县、施甸县城市公园园中园2019年底前建成腾冲市、龙陵县城市公园园中园2020巩固提升,实现每个县(市、区)新增一个高标准的城市公园。”的目标。其中昌宁县城市公园“园中园”201810月底前完成“园中园”内的主游道、高位水池、主输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2018年底前按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责任地块的绿化、游道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及项目初验

二、昌宁县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进展情况。昌宁县城市森林公园“园中园”选址在县城西南部,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49.13亩,其中:A322.11亩,B326.42亩,C291.88亩,D309.6亩,E299.12亩。规划在公园的定位、分区建设的引导和生态的设计手法上,借鉴青岛浮山城市生态公园和台湾马告生态公园,融入昌宁本土文化特色,并结合当下城市森林公园的发展特征,保留现状林地,并补植香樟、清香木、雪松、小叶桢楠、云南樱花、水杉等大中型乔木,修复园区生态环境,五个园区顺应山势地形片植小叶桢楠、雪松、香樟、云南樱花、清香木,着力打造云南省山地城市公园建设示范园,保山市城市森林公园精品园,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和旅游观光的需要,概算总投资约59701.27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项目区地形图测绘、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锁定流转土地1850.40亩、坟墓1113冢,迁坟594冢,正在开展测算分配补偿内业工作;完成责任地块抽签工作,龙陵县负责A区、隆阳区负责B区、腾冲市负责D区、昌宁县负责C区、施甸县负责E区,各县(市、区)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预计7月底前能开工建设,明年春节前能基本实现开园。

三、我们将抓住昌宁县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机遇,力争在昌宁县建成一个高标准的城市森林公园,下一步规划、住建等部门将严格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采纳相关单位、部门意见。住建部门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大督促各县(市、区)建设力度,遇到困难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确保昌宁城市公园“园中园”按时序推进。

四、城市森林公园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我们必将全力以赴认真指导好全市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工作,给各县(市、区)人民群众建成一个干净、整洁、优美、靓丽的生态公园。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山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31

 

   

联系人:金瑞;联系电话:0875-220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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