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111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文号 | 保建发〔2022〕62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
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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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婵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公租房管理的建议的建议(003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通过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了一批住房困难居民、新参加工作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等的住房问题。自2007年以来,我市共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258个,共计53841套,累计完成投资88亿元,项目均已建成分配。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已分配50144套,分配率为93.13%。
二、廉租房和公租房准入条件
我市于2012年制定出台《保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2016年,根据《云南省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为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进一步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调整了关于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均收入等准入条件。目前,各县(市、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为人均住房面积在规定范围以内的城镇低保户,公租房准入条件主要为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收入在规定范围以内的中低收入家庭或外来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等。
三、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情况
随着公共租赁住房不断分配入住,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从2022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违规分配、侵占群众利益、转租转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公租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强化四项措施。一是全面摸底排查。通过入户调查、调取公租房贯标系统数据和相关部门信息,进行分析核查。二是建立举报制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设置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线索。三是全面清理整治。建立问题台账,精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四是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截至2022年7月30日,本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已清查出违规使用住房问题7191个(涉及住房5861套,存在1套住房有多种问题),涉及问题主要为转租转借、擅自调换、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长期空置及拖欠租金、承租者个人条件变化等,已整改问题4353个(涉及住房3511套),正在整改问题2838个(涉及住房2350套)。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此次公租房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做到边整治、边提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租赁、退出和动态管理等相关制度,适时调整分配管理政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住房保障效果。
(二)规范运营管理。紧紧把住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公正、公开”的立脚点,严格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违规分配、转租转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资格审核关。积极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商业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等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延伸,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管理及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监督管理。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等流程公开化和规范化,引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纪委监督等手段,不断完善各类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形成多层次、立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四)加强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与财政、不动产、民政、公安、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公职人员收入、居民不动产信息、低收入家庭、车辆登记、社保缴纳、税收和工商注册等情况的提供予以配合。二是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加强技防,减少转租转借行为。三是通过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工作,不断建立完善充实数据库,做到高效准确掌握住户情况,有效实现动态管理。
感谢你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