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1115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文号 | 保建发〔2022〕72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
五届一次会议第0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体旺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14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实效性和综合效益,确保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会充分采纳,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目前,在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较少,只有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有部分资金支持,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目前,已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保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经7月29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8月9日第五届市委常委会第46次会议审核后印发实施,对加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畅通资金渠道提出了具体措施。在下步工作中,针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较大,工作难以推进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谋划项目,全力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借助国家政策性贷款启动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整合涉及垃圾、污水治理方面项目,集中各方力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统筹推进设施建设。
二、关于“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投资主体,通过PPP等市场化运行模式,积极参与乡村“两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会充分采纳,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一是支持隆阳区以东河治理为抓手,采取PPP模式打包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推进全区镇村垃圾、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支持施甸县申报乡村振兴及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以垃圾转运为主,建设中转站、转运设施,推进城乡污水一体化管网设施建设。三是支持腾冲市申报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申报,将镇村垃圾、镇区污水设施纳入PPP项目包,建设垃圾转运、焚烧设施、中转站,污水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四是支持龙陵县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申报贷款项目,将全县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五是支持昌宁县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全县镇区污水设施打包申请专项债。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对现有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存在困难问题,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制定完善措施,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社会效益。
三、关于“通过科学论证、试点先行的方式,提高项目建设的实用性和科学性”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会充分采纳,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一是督促加快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根据经济条件、终端处置设施能力等因素,统筹辖区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统筹安排设施布局,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频次。合理安排终端处置设施,交通便利、距离城市较近的乡镇、自然村,应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与城市终端处置设施共建共享;交通不便、距离城市较远的乡镇,可建设乡镇区域性终端处置设施,实现乡镇、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置的共建共享。目前,隆阳区潞江镇、瓦渡乡、丙麻乡开始实行转运城市处理;施甸县开始试运行城乡一体化模式,基本上停止使用了不达标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转运城市处理;腾冲市有8个乡镇的部分镇村垃圾统一转运城市处理。二是督促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针对镇区污水设施存在的短板,指导各县(市、区)采取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技术成熟、运营维护管理成本低的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将靠近城市的乡镇镇区,纳入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加快中心城市周边4个镇区纳入城市共享未建成管网建设,同步推进其他镇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目前,隆阳区辛街镇区污水管网已接通城市污水处理厂,板桥、金鸡、汉庄镇区开始建设污水管网;施甸县制定了2个镇区闲置终端设施的整改方案;腾冲市制定了4个镇区闲置终端设施的管网接通方案。针对农村污水设施存在的短板,指导各县(市、区)突出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采用纳管或集中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模式,对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对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相邻村庄,宜建设或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对山区、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要因山借势、因地借势,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污水,通过庭院绿化、生态沟渠、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四、关于“加大“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会充分采纳,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目前,针对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正在从3方面推进落实。一是制定目标,及时出台五年行动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保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印发实施。针对乡村“两污”处理设施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到2025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收集处理率达15%,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目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5个部门,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将2022-2025年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5县(市、区)。二是加强指导,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进度。结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河长制等工作,以怒江、澜沧江、龙川江流域以及高黎贡山保护区域、抵边镇村为重点,加快推进乡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设施覆盖率。三是高位推动,压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在龙陵县召开全市2022年第三季度“三农”工作调度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将对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也将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最后,感谢您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或宝贵意见,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便于我们总结得失、改进工作。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