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2-111501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8-31
文号 保建发〔2022〕81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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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一次会议第0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  

五届一次会议第0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驻隆阳委员活动组: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科学合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0134),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改造标准不一,改造内容偏基础”方面  

该建议我们将会认真采纳并有计划的实施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分别是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和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改造内容。其中,政府财政资金,将主要用在基础类改造上,基础类是涉及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日常生活保障的基本设施。居民出资主要在于“完善类”投资。根据谁受益谁出资,一部分要通过居民的出资还有公共资源的让渡来解决。社会资本则将被更多引进在提升类改造上。提升类则是要求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的投资,通过设计、改造、运营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支持,更多的是依靠社会专业化的服务和社会专业化的投入来解决。下步将积极引导居民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建设内容。  

二、关于“工程建设程序不够规范,建成后缺乏长效机制”方面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做好整改。着眼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一区一策”落实困难,已完工小区未建立物业管理等内容,以隆阳区为例,清退原EPC总承包中标单位,重新组织招选新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优化调整“一区一策”方案,对未开工小区事项倒排工期,实施科学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治理结构、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联合各方推动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组建、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进驻。进一步动员群众,提高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最大可能引进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进行有效管理。  

三、关于“改造工程质量不达标,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方面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加强监督指导。市住建局将严格质量管理,督促各县(市、区)住建局加强质量完全,在每月召开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上,重点强调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规范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质量监督确保在岗在位,杜绝质量不达标的行为发生。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监督指导并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六项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强化所有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  

四、关于“资金投入较单一,撬动资本力度不足”方面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抓好落实。目前在中央资金的引导下,各级住建部门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改造原则,对水、电改造部分的资金筹措采用6:2:2”原则筹集资金(政府承担60%、水电企业承担20%、居民承担20%),同时整合移动、电信等通讯企业及天燃气、中国铁塔等专营企业配套提升项目,对小区进行同步改造。下步市住建局将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助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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