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1128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文号 | 保建发﹝2022﹞66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
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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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月红、杨开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013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9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紧紧围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全面启动和有序地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年上台阶,见实效。
(一)保山中心城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全面开展行政区域(包含保山工贸园区)范围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全面启动青华街道和兰城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初步建立了宣传发动、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收运配套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不断提高。截至目前,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成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二)县级市、县城工作及其他区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规划建成区结合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城市大型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原则上按照“四分类法”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条件不具备的原则上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市)规划建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40%以上,除昌宁县生活垃圾实行卫生填埋处理外,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11月27日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7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住建部2021年第三、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的通报情况和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调研,全面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情况,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工作的统筹性、计划性、目标性、实效性,研究制定了《保山市2022年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改完成时限,全面压实了工作责任,为积极有序推进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见成效、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建立宣传发动、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收运配套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充分交流各部门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专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实际问题,协同谋划下步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措施。
(四)认真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垃圾分类评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云南省8个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实施方案》要求,保山中心城市作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的8个地级市之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组织完成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信息管理平台月度报送和季度自查工作,力争每个季度的评估得分在全国小城市中的排名稳步提升。
(五)积极开展宣传,有效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一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60000余份,粘贴宣传标语、宣传栏和宣传漫画约1800余幅,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幅提升。二是由各级妇联牵头,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的作用,开展专题讲座65场,普及20000余人,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家庭,深入人心。三是充分发挥团的各级组织的参与作用,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把垃圾分类作为创文创卫团课和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倡导垃圾分类这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共同担当与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六)夯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础。一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逐步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了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校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网站等多种方式向师生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升全体师生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意识和习惯养成。三是以学校课堂教育主阵地为基础,开展了垃圾分类知识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机融合,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七)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站点。一是沿街所有街道两侧均规范配置了二分类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约12000组,便于过往行人分类投放。二是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场馆、车站、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规范设置了四分类或二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约3500组。三是有序推进社区、小区规范设置四分类或二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约1800组,不断提高小区分类收集设施的有效覆盖。四是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规范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为一体的垃圾分类服务亭19座,智能分类示范亭2座。
(八)完善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运输网络体系。一是截至目前,共建设完成垃圾中转站17座,中转能力850吨/日,有效提升垃圾转运能力。二是据初步统计,全市共购置并投入使用餐厨垃圾收运专用车8辆,医疗废弃物收运专用车15辆,实行定时定点定线路的投放和收运模式,逐步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和运输体系。三是加强对各类废旧物资和可回收物收购站点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可回收物的收购模式和运输管理。
(九)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一是城市废旧家电、家具、废纸、纸板、衣物、塑料、包装物品、金属、玻璃制品等可回收物专门由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回收和分拣收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是坚持“农膜增产增收、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的新方法、新模式,推动农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三是坚持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同步,通过推广秸秆还田、编织、生产食用菌,农村沼气建设等措施,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率。
(十)强化各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一是截止目前,全市共建设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和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各1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1100吨/日。二是投资约8000万元,处置能力为100吨/日餐厨垃圾、150吨/日厨余垃圾的保山中心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启动,现已完成选址、摘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预计于2023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过渡期间,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投资约9000万元的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启动,新建垃圾转运站11座,配套117辆车,转运规模800吨/日,目前已建设完成5座小型中转站并投入使用,1座大型中转站和3座小型中转站计划6月份动工,待建小型中转站2座,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投资约3700万元的龙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二期扩建和中转站项目已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垃圾中转站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始将垃圾压缩外运到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工程还完成污水处理站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建成附属仓库简易房1间、沉砂池1个,提升建设完成原污水抗氧化池1个、原净水收集池1个、原饮水池1个。五是投资约7700万元的昌宁县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处置项目,日处理能力120吨,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15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子系统,目前土建和主体设备采购及焚烧炉主体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投资完成约6400万元,各项扫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住建部通报情况。根据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信息管理平台统计分析和评估,2021年第三季度云南省保山市评估得分为4.5分,位列全国小城市中第三档第123名,名次倒数第二;2021年第四季度云南省保山市评估得分为30分,较上季度提升25.5分,位列全国小城市中第三档第87名,名次上升36名;2022年第一季度云南省保山市评估得分为31.2分,较上季度提升1.2分,位列全国小城市中第三档第84名,名次上升3名(在云南省8个地级市排位第四名)。尽管每个季度的排名名次均有所上升,但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均被住建部认定为工作成效尚不明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城市规划建成区域内街道、社区、城区人口、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等基础数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日产生垃圾量、清运量、无害化处理量、资源化利用率等工作台账不完善。二是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垃圾分类规定和政府规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联动等体制机制不健全。三是思想重视不够,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力度不到位,高位推动力度不够。四是快递、旅游、住宿、生产、餐饮、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推动限制过度包装、限塑、“光盘行动”、“绿色办公”等仅停留在积极倡导层面,缺乏刚性约束机制,推动源头减量成效不明显。五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不完善,垃圾存在“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的突出问题,没有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六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分拣、运输、处置中心平台建设体系不健全。七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低。八是以党建为引领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健全,社区治理成效不明显。九是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明显,垃圾分类文明习惯尚未养成。十是垃圾分类政策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成区域内街道、社区、城区人口、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等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健全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支撑、奖补激励、监督考核等体制机制,建立部门成效评估反馈和通报制度,高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垃圾分类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严格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完善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强化垃圾分类刚性约束。
(三)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积极倡导餐饮、宾馆、酒店、旅游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和用品。有效推动公共机构和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
(四)强化垃圾分类宣传端和处理端,带动垃圾分类收运端,协同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一体化建设。
(五)进一步加大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强化部门联动管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建立各类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引导员和督查员制度,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的精准度。
(六)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志愿服务者以及片区党员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有效服务群众,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健全和完善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七)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加大行政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力度,推动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充分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促进垃圾分类文明习惯的养成,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最后,感谢您们对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