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916-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文号 | 保建发〔2023〕37号 | 浏览量 |
徐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保山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尽快开展封场治理的建议(第0238号),已于2022年5月份交我们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建议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建设完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4年运行以来,虽然为保山中心城市及周边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传统的填埋手段和卫生处理工艺已不能完全满足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必须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按照区域统筹原则,积极消除市域界限限制,统筹布局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鼓励跨区域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自2019年11月底,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完成处理规模为8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2020年1月开始投入试运行,保山中心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包含部分周边乡镇)已全部运往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规范处置和资源回收利用,不再运往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截至目前,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正常,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800吨,实际日进场生活垃圾为650吨(主要来源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325吨;工贸园区生活垃圾20吨;中心城区周边乡镇生活垃圾165吨;施甸县生活垃圾100吨;龙陵县生活垃圾40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23%,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达到100%,焚烧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左右。
(二)认真开展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保山中心城市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填埋处理任何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原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严格按照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填埋场未实行封闭管理、垃圾堆体未全面覆盖和压实、未安装渗滤液在线监测系统、填埋库区中积存大量渗滤液、地下水、渗滤液出水等未按规范要求开展环境监测等各项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隆阳区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改期限,认真组织完成了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填埋场闭库期间的各类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各项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着手开展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指出:保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排污许可证,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自行监测频次未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等问题,隆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认领整改事项,扎实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已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的各项要求。二是正在安装渗滤液处理系统排水在线监测设备,认真开展自动监测,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渗滤液出水水质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已委托第三方对废水废气排放许可限值开展自行性监测,提高监测频次,确保排水排气监测达到环保有关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科学谋划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为妥善处理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隆阳区人民政府正在科学谋划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填埋场闭库期间的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为确保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设备调试、检修期间的应急填埋以及焚烧飞灰的暂存处置,正在着手开展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建设,已初步选址位于隆阳区西邑乡老吴寨村砂石厂旁,用地约30亩,现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加快开展原有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建设。
(二)持续加强填埋场闭库期间的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严防各类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事件。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招投标程序,积极推进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建设。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顾周成 0875-220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