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30916-0001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30
文号 保建发﹝2023﹞4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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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保山市 五届二次会议第05020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俸光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保山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和规范停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0502010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组织落实。一是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等文件关于停车位配建标准,居住区项目停车位由原来的不足1/户提高至1/100平方米进行配建,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查审批中,强化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前瞻性要求,强化停车场用地的控制预留,特别是大型住宅区和购物商场的地下多层停车场要列入配套规划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增加停车空间。二是推进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在保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7个停车场,设置停车位4984个,并配套建设商业设施,同时实施6000个路内停车位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8.05亿元。截止目前,已建成玉泉路停车场、海棠停车场、振兴停车场、红庙停车场14个停车场,正在建设升阳停车场、青阳中学停车场、政务中心停车场3个停车场。同时对3164个路内停车位进行了智慧化改造,通过实施智慧化改造,能精准的进行泊车数据采集、分析、集中处理,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电子付费、车场导航、查询车位信息、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等,方便市民停车。三是结合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停车泊位纳入规划,进行标准化停车位划定,近年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约增加2200个停车位。

二、关于“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的建议

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组织落实。一是由交警支队联合隆阳区综合执法局、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将中心城区64名停车泊位收费员变身交通义务协管员,在每天上班的8时至20时期间,对人民路、建设路、金山路等停车泊位收费路段,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己收费的责任区域及周边路段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规范交通秩序。二是将“文明停车宣传”作为“创文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持续开展“文明交通进单位”专题宣讲。组织宣讲团走进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停车问题耐心解答,面对面做群众工作。三是加强违法停车的曝光力度。交警部门每周四都将收集违法停车、压实线变道等420起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发至市区创文办,借力各级媒体宣传平台,曝光城市显见不文明行为,及时发布交警对违停整治工作情况和城区道路动态,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四是在路面“违停”整治中,要求执勤人员灵活掌握、分清情况、区别对待,针对驾驶人在现场的一律以宣传教育为主,说清违停对城市秩序的影响,汇聚文明合力,畅通城市动脉。同时,全面借助广播宣传在各城市重点路口,不间断巡回播放“文明保山你我同行”音频资料,全面营造浓厚的安全出行氛围。半年来,直属一大队共开展走进社区29次、进客货运企业85次、进单位15次、进驾校113次,开展“创文迎检”培训12场次,大力宣传文明停车相关规定法律法,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停车意识。

三、关于“加大车辆违停整治力度”的建议

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组织落实。一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今年以来,交警直属一大队专门组建一支“中心城区交通骑警队”,共计39名骑警,分南北2个片区,采取高峰、平峰错时管控的勤务管理方式,重点取缔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城市道路车辆不在泊位内停放等违法行为。对驾驶人在现场的,及时教育后责令其驶离;不在现场的,拍照固定证据后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全面净化城市交通环境。努力做到治理一段、巩固一段,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促进静态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组建4个路面违停治理小分队,每组配备8名执勤人员,每天730分至1130分,1130分至1730分、1730分至21时,分两组三班对兰城、九龙、永昌、青华四个区域高频次巡查治理次支道路违法停车的基础上,以兰城路、玉泉路、远征路等农贸市场、医院、学校、老旧居民小区以及安置小区、购物广场为重点整治区域,每天滚动开展静态违法停车专项治理,取缔辖区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视频抓拍。细化“路面巡查+电警摄录”相结合方式,强化正阳路、保岫路、兰城路等13条城市主干路重点道路违法停车治理,加强对主要路段违停抓拍力度,以及违停告知书的录入率,做到发现一起抓拍一起处理一起,全面规范路面停车秩序。202311日至627日,交警直属一大队共处理违法停车11500起。

四、关于“加快制定保山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建议

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组织落实。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20214月,印发《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保山中心城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通知》(隆发改价格〔2021104号)。该收费标准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划分为一、二、三类停车区域,实行差别化区域停车服务,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停车乱收费问题得到较大改善。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缺失存在欠费的处罚措施、追缴措施欠缺相关部门的执法管理、处罚措施有限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建议,推动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明确不规范停放机动车处罚标准,为规范管理城市停车泊位提供依据,进一步约束好市民停车行为,提高停车缴费率。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停车设施运营管理推动完善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有效辅助保山市停车工作开展,更好的规范中心城区的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助力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最后,感谢您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们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建帮 0875220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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