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10_Z/2017-01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1-12 |
文号 | 20170112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住建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号)要求,制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坚持创新思维,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市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市住建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为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居民申请公开2015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及房屋产权征收补偿标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16年,市住建局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本年度已答复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市住建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二、制度建设、运行程序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在单位网站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对要求市住建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市住建局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的确定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下步打算。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足,并通报检查结果,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总之,市住建局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