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10_Z/2018-010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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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市政府办: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关系民生像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筑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历来都是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住建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是转变行业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对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住建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钦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霍建政负责并充实了网络技术、媒体宣传方面的骨干力量组成办公室成员,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做好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时进行部署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住建局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每年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及时更新完善,制订下发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作用,畅通信函、传真、电邮、网上平台等受理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和行政绩效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建立政务公开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符合以及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回应制结果反馈制等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审核、制度评议、程序监督和结果检查等程序,做到政务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发布及时、结果有效。主要负责人年内听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汇报2次以上,设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投诉意见箱及投诉电话,规范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和全程监管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反馈权,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一)商品房预售公开。一年来,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荐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有效防止了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行为,建立了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了市场预期和信息。2017年,市级住建部门网络平台共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57条,解答网友咨询、投诉和政策解读共42条(次)。

(二)保障性住房。2016年,全市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工作更高效、更深入和更透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能及时发布各类公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网站都开设有“住房保障”专栏,公开内容分为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信息、工程建设信息和住房分配信息三个方面,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包括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流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全年累计对23448套房源信息、25840户申请人信息和23448套分配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包括政策法规信息50余条,住房分配动态信息370余条和回复各类咨询80余人次。

(三)棚户区改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住建部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展板及政务公开专栏,及多个地点长期固定设施规划展板等,对涉及棚户区改造区域的城市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等信息进行多方位宣传,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背景、规划、意义以及征地拆迁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切实增加群众对棚户区改造的理解与认识。2017年,全市棚户区改造涉及征拆14037套(户),兑付货币化安置12965套(户),全市全年累计公开棚户区改造各类信息300余条,回复咨询投诉70余起。

(四)建筑业管理。在建筑业管理方面,继续按照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依法查处的监管方针,继续严格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三价”审查备案制度,有效控制投资,维护好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依托协会,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规政策,实行行业自律保证金制度,规范服务收费和其他从业行为。截止12月15日,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审批、监管备案、招投标等方面信息公开发布425条,其中: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方面发布施工许可审批信息94条、招投标备案管理信息275条;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方面发布市属监管企业资质信用信息37条,其中:施工企业21条、勘察设计企业8条、监理企业5条、招投标代理企业3条。

(五)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市级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字〔2017〕72号),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市级增印了《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2000册发放到乡(镇),各县(市、区)及时增印了16875册口袋书》发放到乡(镇)领导、工作人员、村社区及危房改造农户,其中隆阳区870册、施甸县2355册、腾冲市3500册、龙陵县6000册、昌宁县4150册,全年共公示公开各类农危改信息320余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市住建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00余条,内容涉及政策措施、行政审批、住房保障、工程建设、财政资金、资质核准、安全生产和行业工作等8个方面,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发布、信息报送、咨询解答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并不断强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筑业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力度。全年接处来访咨询68起,解答96128热线咨询36起,回复“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投诉66起,回复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咨询投诉12起,通报下发执法建议书9份,实施行政处罚1起(全市2起),无提请行政复议事项,咨询投诉满意率达98%以上,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单位主页,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对法规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6次,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住建局以网络平台公开为主体,利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页等平台,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以实物、实地公开为辅助,为了方便办事群众了解掌握,住建局在办公区设置了办事流程公开展板5块,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图19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参加市广播电视台举办的“政风行风上线”等节目,大力宣传住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报道建设工作动态,收到良好效果。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监督保障情况

2017年,市住建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全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在单位网站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对要求市住建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市住建局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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