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9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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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3300101000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市直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构配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工作,市直监管项目消防验收工作,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及市直监管的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项目的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云南省住建厅、保山市住建局的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督、严谨务实、热情服务、清正廉洁”的原则,以市直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验收、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牢固树立人民满意工程意识。
1.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党员“四个自信”。
(2)推进组织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升政治执行力。
(3)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担当尽责高素质队伍。
(4)坚持深度融合汇聚奋斗强大动能。
(5)坚持系统观念,应用“互联网+党建”,推动党建现代化。
2.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市直监管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监督情况:截止2022年12月22日,我站监督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总数63项、182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269.12万平方米,其中:自年初累计新开工工程总数25项、106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76.11万平方米;本年度竣工工程总数29项、169个单位工程,其中:市政工程总长度4557.70米,市政绿化面积93638.16㎡、房屋总建筑面积138.02万平方米;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总数30项、144个单位工程,其中:市政工程总长度4535.70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49.71万平方米。
(2)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的提升。
(3)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季度巡查:通过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到位,有效的防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食物中毒防控、暑期学生防溺水等方面的综合检查。开展“质量月”活动、扬尘治理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汛期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消除安全隐患。
3.消防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站优化制定《关于建设单位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及内容》并发布在“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信息发布栏目中,按照程序规定及时开展消防验收工作。
4.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情况: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项目由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工程由负责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单位一同受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督科、检测中心。所属单位0个,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车辆3辆,属于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车辆,由于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账务纳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54,016.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3,547.84元,占总收入的9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9.06元,占总收入的0.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67,506.76元,增长1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67,037.70元,增长12.6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469.06元,2021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委托检测项目已到结算期,安排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53,547.84元。其中:基本支出3,543,090.56元,占总支出的31.48%;项目支出7,710,457.28元,占总支出的68.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7,037.70元,增长12.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3,422.49元,增长11.78%;项目支出增加853,615.21元,增长12.4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去世2人,遗属增加1人,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二是由于委托检测项目已到结算期,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3,090.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47,374.93元,占基本支出的9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715.63元,占基本支出的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10,457.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3,615.21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是各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任务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5,700,000.00元,按合同进度支付云南尚工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费,对保山市(一区四县)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劳务合作,充分占领保山市场;支付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1,509,016.37元,保障了20名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付办公费10,000.00元,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支付咨询费12,000.00元,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支付印刷费13,400.00元,保障了检测中心对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报告提供经费支持;支付手续费78,224.68元,对检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支付相关费用;支付水费6,524.10元、电费20,526.60元、邮电费73,355.86元,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加强办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保障单位现有水电网络正常运转;支付差旅费47,729.00元,保障职工公务出差发生的各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支付维修(护)费128,489.30元,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试验室的零星改造,使检测中心的资质评审得以顺利通过;支付培训费20,359.80元,通过建筑电气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培训,提高了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支付专用材料费8,070.00元,对检测专用气体、线路的更换,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61.57元,检测中心的3辆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进行了大型维修,保障了全员县区检测的出行安全;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7,050.00元,实现检测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完成全市多个工地的监督工作,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当好政府监管工程质量安全及检测质量的有力助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3,547.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67,037.70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去世2人,遗属增加1人,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73,422.49元;二是由于委托检测项目已到结算期,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53,615.2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53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3,809.73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391.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118.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299.19元;抚恤477,729.20元,其中:死亡抚恤477,72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70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6,709.0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56,512.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196.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75,29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2%。主要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165,633.89元,其中:工程建设管理10,165,633.89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666.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66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61.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461.5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61.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461.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363.81元,增长46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363.81元,增长46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站的3辆公务车辆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购置,使用年限较长,2022年车辆进行过大型维修,较上年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县区及周边地州的农村山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友邻单位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30,240,183.61元,其中:流动资产66,341.67元,固定资产26,842,091.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31,7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1,537.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3,531.42元,流动资产增加21,993.58元,无形资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80,581.4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41.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41.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41.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应付未付云南尚工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费9,695,977.70元,此项资金将在以后年度作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逐年支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