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2021-070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业抗灾救灾与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我市大部分地区已进入雨季,局地性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较高。据市气象部门预测,767日全市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78日全市有小阵雨;79日全市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71011日全市有小阵雨局部中雨;712日全市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211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恪尽职守,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汛减灾救灾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减灾救灾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坚决抓实抓细防汛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密切联系,加大排查力度。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灾情监测,科学研判灾害发生形势,对可能发生洪涝灾情的地区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提前清理疏通排水沟渠,确保排水通畅;提前对田埂、大棚、圈舍、鱼塘等设施进行全面加固修复;对已进入成熟期的水稻等农作物,在暴雨洪涝灾害前抢收,腾茬避灾。

三、精准施策,加强灾后指导。各地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责任,及时与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时疏通渠道,清沟排湿,修复加固圈舍、塘库、田埂和大棚设施。要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对倒伏玉米及其他作物,采取扶苗洗苗、茎基培土等补救措施,促进植株恢复生长。要准确掌握田间病虫发展动态,及时开展综合防治,重点做好水稻、玉米病虫害防治。对干绝收田块,要积极指导农民改种、补种其他农作物,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加强调度,及时上报灾情。各地要客观真实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全面掌握灾情发生情况,如有重大灾情发生要及时将灾情报送当地相关部门及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要及时对灾情造成的损失作出客观的分析评估,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理赔,减少农民因灾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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