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2-031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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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市种子管理站: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保山市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7日

保山市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等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各项监管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各级各部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严格监管对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做到监管能力上水平,积极推动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科普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强化指导增实效,严格检查抓落实。对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和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监管重点

坚持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研究试验环节监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辖区内研发单位纳入监管,实行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规模和范围进行试验;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并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试验材料可追溯性情况以及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灭活处理和保存等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防非法试验。

(二)严格品种审定(登记)监管。种子管理部门应完善转基因大豆玉米等品种管理,畅通产业化应用通道。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参加区域试验和审定。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应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加强种子加工购销监管。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经营,杜绝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转基因种子,杜绝用转基因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的行为。各县(市、区)必须在春、秋两季主要用种时节,加强对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转基因种子非法经营。加大对种子生产企业、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店玉米种子转基因抽检力度,检查从事玉米生产经营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采购的玉米种子是否含有非法转基因成分,保护育种主体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良好的种子市场竞争环境。

(四)严格加工环节监管。强化对转基因生物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审查,加强进口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禁止无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加工转基因产品。昌宁县农业农村局要对辖区内加工企业现场检查,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转基因生物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杜绝进入种植和直接销售环节。

(五)抽检安排。一是试验基地抽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繁种、育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对市农科所试验(繁种、育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现场抽取基地内种植的农作物样品5个,样品用保鲜袋封好装入特快专递包内,当日送检。二是种子市场抽检。施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具有种子执法资格的人员,依法在辖区内种子市场抽取种植面积较大的玉米种子品种各5个,每个样品2000克,县农业农村局留样1000克,另1000克送检。上述所有样品于10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238号省农科院科研实验大楼314号;收件人:叶艳萍;作电话:15987127177;邮编650205)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检测费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和制度落实。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监管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明确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具体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2年监管工作方案,并在单位官网发布。

(二)加大检查指导和查处力度。加大关键时节、重要环节和重点地区检查指导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法线索,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发现非法扩散线索,要及时组织排查,查清主体,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坚决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制售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件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抓住种子春耕和种子秋收关键时节,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针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和约谈负责人制度,提升监管实效。健全完善监管信息报送制度,监管信息和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制,无案件的零报告,如遇重大案件应随时报告,并于结案后10日内将案情和查处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局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厅。从2022年4月开始,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每月1日前上报《农业转基因监管信息统计表》(附件),第一次报送时请确定一名联络员。

(四)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科学宣传农业转基因知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将转基因科普宣传纳入干部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内容,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

(三)工作总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年度工作。并于2022年6月1日、12月1日前,分别将半年工作进展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高志凌,联系电话:0875-2122640,电子邮箱:bsnykj@163.com

附件: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2年 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案件信息公开(件)

立案件数

办结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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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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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说明:1.此表按月报送,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

2.案件详细案情随此表同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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