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2-092701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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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保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9号建议答复的函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保山市

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9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新龙代表:

您所在代表团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龙陵石斛产业发展的建议》(第49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经商龙陵县人民政府、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现答复如下:

建议站在石斛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区创建的高度,指出目前龙陵石斛产业发展还存在品牌效应弱、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产品少等困难和问题,导致石斛产业稳定性不强,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从合作推介、专题招商、育强龙头、构建石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和强化科技、加强政策支持两个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建议,全面提升保山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水平,推动农业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一、市级在合作推介、绿色食品产业专题招商以及各类重大招商引资推介活动中帮助龙陵宣传、推介石斛产业发展项目,引进实力强、技术强的产业龙头企业,构建石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产业链。

2021年,龙陵县石斛种植总面积3.6万亩,鲜条产量达0.75万吨,完成石斛花卉种植200万盆,出圃种苗9000万株。龙陵紫皮石斛种植面积及产量均占全国的70%以上,龙陵县被评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注册石斛企业137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户(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共有5户,成立37个石斛专业合作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12个),吸纳社员1.16万户,覆盖全县10个乡镇60个村(社区)。

我市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华海游客中心森林生态食品馆、拍摄绿色食品牌宣传片、印制发放招商引资宣传册等形式帮助龙陵宣传石斛产业。根据安排,2019年、2020年组织65户企业、合作社(含石斛企业)参加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19年云南森林生态产品(上海、北京”专场宣传推介及招商活动、“2020年云南高原特色森林生态产品选品及产销对接会昆明专场”“2020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上海专场推介会”“杭州.深圳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会”等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会活动”等。5月30日,在福建福州举办的云南保山招商引资推介会上,石斛产业作为重点推介内容之一,由市委书记杨军在会上进行推介。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外出开展招商工作的过程中,就石斛产业针对性地进行企业走访、考察及推介,包括: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等企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决策部署,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绿色生态的石斛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实力强的石斛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特色突出的石斛品牌。筑巢引凤,聚力打造全国石斛交易中心。一是加快推进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中国·龙陵石斛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全国各地石斛经销商入驻龙陵石斛交易中心。同时,做好龙陵石斛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不断拓宽有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经营户的融资渠道。二是培植新主体探索新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内培外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和分享全产业链收益,建立和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拓展优化市场销售渠道。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龙陵紫皮石斛”“龙陵石斛”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力度,加强“龙陵石斛”“龙陵紫皮石斛”LOGO设计及推广使用;强化“县花”品牌宣传,实施“县花上树”,着力打造石斛文化特色街区、文化广场、文化公园。

二、市级在石斛产品研发,化学成分分析、有效成分提炼研究,药理活性、临床应用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技术及政策支持;在石斛食品、药品、日化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研发方面给予技术及政策支持。

2012年1月5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挂牌成立来,与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化重点室等科研单位合作,建成“李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3项,石斛种植科技成果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国家认证专利29项,成功研发石斛原液、石斛酒、石斛含片、石斛精粉、石斛冻干粉等30个系列100多个产品,龙陵紫皮石斛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药食两用”准入的石斛种类。先后制定发布了《云南省地方标准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龙陵紫皮石斛》《云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紫皮石斛》《云南省中药材炮制规范紫皮石斛切片、干条》《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紫皮石斛》。制定云南省《紫皮石斛》地方标准并颁布实施;云南省紫皮石斛“齿瓣石斛”药材质量标准被正式收入《云南省中药材标准》2005年版第七册;紫皮石斛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药食两用”准入的石斛种类。构建了从产地选择、种植管理、生产加工、销售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个(龙陵紫皮石斛),面积1000公顷、产量2190吨/年。先后取得了“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注册了“品斛”“极斛”“打虎坡”“古箐宝”等品牌,申报了紫皮石斛精片、紫皮石斛酒和铁皮石斛精片等15个龙陵石斛“健字号”,开发了石斛枫斗、石斛精片、石斛酒等6个系列数十种产品,30个保健饮片率先列入《云南省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上海市医保目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和创新。”民以食为天,科技强则农业强,科技兴则农业兴。今后一段时间,将继续抓好“夯实基础、统一标准、融合发展”三项工作:

夯实基础,聚力打造全国石斛产量中心。一是培植优良种源。以石斛研究所和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为平台,选育高产、优质、多抗的新品种,选育适宜不同区域的石斛优良种源,确保良种使用率在90%以上。二是严格种植标准。以建设“中医农业综合示范基地”为目标,严格执行石斛生产“六项”制度,积极开展石斛高效种植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培训,不断提高石斛的规范化种植管理水平。三是建设示范基地。以国家紫皮石斛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改造现有老基地,布局建设新基地,大力推广石斛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植,积极创新石斛林下经济模式,不断提高有机基地规模,全力打造省级示范基地5个、市级示范基地10个、县级示范基地20个,基地化率提高到80%以上。

统一标准,聚力打造全国石斛加工中心。一是着力打造石斛专业村。聚焦石斛种植、加工、流通、服务等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建设“一村一品”石斛专业村20个,重点在标准化生产、产地初加工、产品商品化率、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二是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紫皮石斛花、叶》《云南省地方标准—紫皮石斛枫斗》标准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修订工作,加大石斛系列产品研发力度,提升石斛产品附加值,培育国家级石斛龙头企业2家以上。三是构建规范化加工体系。严格按照石斛枫斗生产标准,全面开展持证加工、加工备案登记和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

融合发展,聚力打造全国石斛研学中心。一是深化石斛产品基础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基层工作站的作用,攻克石斛食品、药品、日化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及储存保鲜、良种繁育等方面的技术性难题;做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推广工作;继续做好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及石斛野外种质资源调查、收集、鉴定及保育工作,积极申报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库,着力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深挖石斛三产融合模式。千方百计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申报创建石斛产业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搭建石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平台。三是深探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搭建企科对接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以多种方式服务龙陵石斛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的作用,建立保山市农业现代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重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市级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

(二)出台政策措施。保山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石斛产业发展的意见》《保山市石斛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6年)》《关于大力推进高效林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保山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保山石斛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落实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瞄准国内外“三个 500 强”及行业龙头企业,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调整优化扶持方式,强化对优质龙头企业的精准扶持,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和家庭农场带动能力。

(四)完善投入机制。2018年、2019年龙陵县共有12户企业申请实施林业大额贷款贴息项目,累计争取到国家、省级贴息补助资金395万元,撬动企业贷款15470万元。其中涉及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龙陵县春逸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石斛企业(合作社)6户,共发放贴息补助资金302万元,涉及贷款12200万元,分别占补助总额、贷款总额的77%、79%。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加大对重点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户、企业、合作社等从事与石斛产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优化用地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政策要求,强化耕地用途管制。鼓励在荒山、荒坡、山地上种植经济作物。

(六)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政策、重大活动和发展成效。市委农办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牵头抓好协调督促落实,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激励机制,营造发展氛围。

最后,感谢人大龙陵代表团对保山农业发展及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南南 1357757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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