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645-5-/2021-1122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6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回复
保山银保监分局:
《关于不要把商业保险业务强加于村社区办理推售的建议》(第60号)和《关于协助办理龙陵代表团提交的<关于不要把商业保险业务强加于村社区办理推售的建议>的函》(保银保监函〔2021〕9号)收悉。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在主办单位保山银保监分局的统筹下,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究办理,现将相关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防贫保险实施背景
保险扶贫在脱贫攻坚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今同样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最重要一环就是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是导致乡村户籍人口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现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保山市委、市政府根据《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6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开组办〔2020〕11号)等关于精准创设完善保险扶贫政策,开发针对防贫返贫救助的保险产品,购买保险机构专项服务,开展适合本地实际的保险帮扶,及时化解农户生产生活风险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具有保山特色的防返贫致贫政策—防贫保险。防贫保险采取“政府主导设计政策+群众主动参与缴费+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公开招标公司运营”方式,从“疾病(意外)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事故死亡”最易造成返贫和新增致贫原因的三个方面给予乡村人口保障。防贫保险是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项针对乡村户籍人口的防返贫致贫政策措施,仅是公开招标选择保险公司负责运营,不属于商业保险。在完整年度保险运营期结束后,若盈余保险公司将盈余全部结转为下一年度保险费或返还各县(市、区)用于贫困户、边缘户救助;若亏损,保险公司全额承担亏损。
二、防贫保险开展情况
(一)顶层设计,整市推进政策落地。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贫保险工作,由扶贫牵头,医保、卫健、人社、民政、应急、银保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充分分析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保山脱贫攻坚实际,研究出台《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二是依法选取承保机构。市扶贫办公开招投标,选定太平洋产险云南分公司为承保机构。保险公司按总保费的0.01%收取运营管理费。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市、县级均成立防贫保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防贫保险相关工作,县级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四是保持政策连续性。在2019年试行一年的基础上,2020年保山市修改完善《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明确2020—2022继续实施两年,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政企联动,确保保险惠及大众。一是有序组织投保。政府与公司密切配合,组建工作队伍进村入户,精心组织动员乡村户籍人口参保。2019—2020年项目全市共参保2144334人、参保率97.91%;2020—2021年项目全市共参保2116917人、参保率98.09%。二是密切协调配合。部门、乡镇、站所、村委会、保险公司形成一张张防贫保险工作网,遇到案情,实时响应,各自根据职责,协同开展工作,确保案件处理及时、案情掌握真实、理赔支付按时。
(三)财政补贴,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防贫保险保费16元/人·年,市、县级财政分别补贴4元/人·年,每年市县财政承担了一半保费。被保险人仅需承担8元/人·年,一般农村家庭完全能够接受,都积极主动参保,给自己的家人和房屋增加保障。2019年—2020年项目全市共参保2144334人,共缴纳保费34309344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577336元,县级财政补助8577336元,参保对象缴纳17154672元。2020年—2021年项目全市共参保2116917人,缴纳保费33870672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467668元,县级财政补助8467668元,参保对象缴纳16935336元。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来源为市、县级财政安排的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四)保障基本,突出“两不愁三保障”。2019年—2020年项目全市共理赔4720笔,理赔金额41788000.6元,其中:赔付疾病(意外)住院医疗3932笔21560427.03元,赔付自然灾害住房损失161笔4207573.57元,赔付意外事故死亡627笔16020000元。其中理赔四类对象、边缘户227人540.72万元,人均获赔2.38万元。2020年—2021年项目全市共理赔684笔,理赔金额7651433.16元,其中:赔付疾病(意外)住院医疗546笔3103253.34元,赔付自然灾害住房损失45笔1838179.82元,赔付意外事故死亡93笔2710000元。其中理赔四类对象、边缘户38人105.91万元,人均获赔2.79万元,小保费获得大保障。
(五)保本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险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项目运营管理费为总保费的0.01%,项目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自行投入,公司目前共投入相关经费365.97万元,保证项目按要求管理运营。经竣工结算,2019年—2020年项目保险公司全额承担亏损7565465.48元,同时按合同约定将昌宁县盈余的216008.88元结转为昌宁县2020—2021年度保险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下步工作
(一)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条幅标语、宣传单、微信、会议、转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贫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好防贫保险项目咨询处作用,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一是提高宣传培训对象的针对性。县(市、区)扶贫办、保险公司要以防贫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站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村委会人员、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为重点对象,进行赔付对象、范围、标准、免赔等政策和资料审核方面的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精准。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培训。宣传以获赔、拒赔、免赔方面的实体案例为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培训要与脱贫攻坚等各类会议相结合,采取视频会、现场会、户长会等形式进行。抓住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帮干部进村入户机会,点对点开展防贫保险知识宣传。三是突出向农户宣传的重点。重点向农户宣传发生案件,特别是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房屋损失案件,第一时间要向保险公司、村委会、派出所报案,同时要做好现场拍照,让案件有据可查,避免争议。四是做好入户政策解释。对于拒赔案件,乡、村、组和相关部门要协助保险公司入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矛盾,引起上访事件。
(二)优化服务流程。一是线上指导。为切实解决群众居住边远、文化水平不高导致索赔重复跑的问题, 保险公司除现场指导审核外,充分利用微信等现代通讯工具,采取“不见面”在线实时指导群众收集索赔材料,并在最终递交前在线进行审核,尽力让群众“只跑一次”。二是分类理赔。防贫保险以群众第一时间获得赔付为宗旨,针对案件的紧急程度,将因自然灾害住房损失、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案件理赔流程分为“A、B、C”三类。A类自递交申请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保险救助金,资料后补;B类自递交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保险救助金,资料后补;C类自递交申请书后,按要求提供相关索赔资料,符合要求予以赔付救助金。三是加强人员配备。防贫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站所、村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配合保险公司开展防贫保险工作。保险公司参考各县市区服务人群规模在每个乡镇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协保员),保证了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四是下放审批权限。为缩短审批流程,让群众快速获得赔付,争取太平洋产险云南分公司将防贫保险理赔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保山中支公司。
感谢李金富代表对保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工作中,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对全市保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吴伟,电话:0875-21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