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6-02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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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迅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机构
为切实把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局于2008年开始成立了保山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人员岗位,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分工。工作小组由农业局局长段生维任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信息科、办公室、法规科、组织人事科、种植业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工作年度计划,日常工作由信息科承担,做到了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落实,确保公开工作能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有序公开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的时间及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能适时公开。二是按照市政府办相关要求,我局对农业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整理,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及时编制了《保山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山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各类信息公开的属性,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科学界定应当公开和不公开的农业信息。三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我局及时在“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保山农业信息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的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在“保山农业信息网”和“数字乡村网”发布农业信息4501条,同比增长2.9%;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60条,价格信息1220期;“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接听电话11次,回复率100%。“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7个农业方面的内容,回答网友留言和短信咨询10条,事后联系答复短信1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9件,满意率100%。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专题走进保山电视台“小康直播室”,水稻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专题进入“天天关注”栏目。公布信息的内容涉及了市农业局的机构职能、人事任免、政务动态、计划总结等方方面面。主动公开了涉及广大农村、农民及其公民、涉农企业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和本部门办事程序等内容,最大限度的让广大群众依法获取了市农业局各种工作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农业局虽然主动公开了反映本部门各方面的信息,但离市政府办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划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理解还不够深刻,需要进一步的学习、理解。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市政府办的相关要求,对农业系统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的公开各类涉农信息。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发挥好我局《农业信息》、“保山农业信息网”、“保山数字乡村网”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公开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及时公开农业系统各方面的信息,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农业各方面信息,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农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四是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