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6-122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农工党保山市委:
您委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科技进步奖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行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保山市依据国家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于2006年6月在原保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基础上修订试行的。该办法实施十年来,为组织调动我市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我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市现行科技奖励办法的许多内容确实已经滞后,亟需修订。
鉴于此,我局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科技人员意见之后,充分结合保山现阶段客观实际情况,年内起草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奖励时限、范围、标准以及评审方式。目前,该修订意见稿已经报请市政府审议,正在就经费、奖项等关键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之后,将形成《保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后颁布施行。届时,也请贵委就该办法的一些具体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
感谢你们对我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稳 ,联系电话:0875—220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