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7-6-06_C/2015-082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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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水利局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31人,离退休人员3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0.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93万元,项目支出31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9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5.1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38万元 

其中:公务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福利费0.08万元、职教工会费4.9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3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45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153.12万元、独子费0.05万元、遗属补助0.28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供水工作、农村饮水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水利技术推广等工作安排经费154万元; 

2、购置2015年防汛抗旱物资上年结转安排支出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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