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06_C/2017-040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大队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大队2017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和地方财力的情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充分考虑本级财力的可能,从严控制支出,综合平衡收支,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施工大队长期以来在无资质、无别的收入,仅仅靠财政差额拨款的情况下,维持单位正常运转,保证职工思想稳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基本原则是:根据单位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认真核实财政供养人数、车辆数等基础数据,保证财政部门核批的预算真实准确。
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按照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部分供养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8人,全部为财政部分供养。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大队(单位)财务总收入4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43万元(本级财力46.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其中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17年用于保障施工大队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60%工资支出24.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31%;
2、施工大队7人遗属的生活补助4.14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万元。
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大队
2017年4月8日
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7.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1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