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7-6-/2023-042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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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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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保山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保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8日以(保办字〔2019〕41号)文件印发执行。部门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市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保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保山市大型罐区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水务局(本级);

2.保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3.保山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全速推进在建的保山坝大型灌区、龙陵县勐堆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和专项债等用于工程建设。2023年全市力争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8,000,000,000元,增幅12.9%。二是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谋划包装新项目,加强与省水利厅和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紧盯审查审批关键环节,全力加快潞江坝灌区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保山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全面推进民生水利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工程,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强化水费收缴,创新管护机制,守住农村供水底线。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三是全力推进腾冲市城郊中型灌区和龙陵县绿勐大沟灌区建设,加快1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四是全面加快三个大型灌区项目建设,保山坝灌区、腾冲灌区提速大干快干,潞江坝灌区力争2023年内获得省发改委可研批复并开工建设。

3.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用好河(湖)长制“1+3”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污水、排污口、垃圾、农业面源、水土保持和农村人居环境为主的六大综合治理工程。二是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推进全市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强化河湖长制联防联控。三是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宣传。

4.全面做好水利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水土保持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着力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5.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从严持续推进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活动。三是统筹推进行业监管、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的核实查处。四是加强“以案促改”、“以案释法”,推深做实水利普法,提升水利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6.全面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全面持续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全面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工作、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基层党建和政务公开等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2,354,57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54,571.6元,政府性基金3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82,242,367.6元,同比增长3780%。主要原因分析:1.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保山坝灌区)380,000,000元;2.新增项目支出水利前期工作(潞江坝灌区)1,00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程)500,000元;3.单位增加事业人员3人及调资增加基本支出573,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354,571.6元,其中:本年收入392,354,57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54,57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82,242,367.6元,同比增长3780%。主要原因分析:1.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保山坝灌区)380,000,000元;2.新增项目支出水利前期工作(潞江坝灌区)1,00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程)500,000元;3.单位增加事业人员3人及调资增加基本支出573,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354,57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2,354,571.6元,其中:基本支出7,301,991.6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3,387.6元,同比增长8.52%,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我单位增加事业人员3人及调资;项目支出385,052,58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1,668,980元,同比增长11279.97%,主要原因分析:1.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保山坝灌区)380,000,000元;2.新增项目支出水利前期工作(潞江坝灌区)1,00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程)5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8,6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1名离休干部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2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交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死亡抚恤—死亡抚恤6,891.6元,主要用于我单位1名干部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4,2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5,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1,2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及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及事业人员医疗及体验

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61,200元,主要用于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程项目前期;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

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4,305,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临聘人员工资

农林水支出—水利—机关服务1,995,5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5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行政审批评审业务、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维护使用、机关房屋维修改造;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前期工作1,000,000元,主要用于潞江坝灌区前期工作;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17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编制水土保持考核评估方案等;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8,580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

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和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购置防汛物资;

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帮扶和老干部工作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30次,共计接待约1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水利防汛抗旱经费,绩效目标:储备1批防汛抗旱物资(包括购买值班室电脑、打印机等),年末库塘蓄水量4亿立方米以上。

2.河长制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怒江、澜沧江、黑惠江、瑞丽江、勐波罗河、大勐统河等6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重要河流11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每断面按照丰、平、枯3个频次;定期开展电视和报刊宣传,拍摄河长制成效宣传片5部;户外平面广告(立柱宣传广告2处);完成年度不少于10个健康河湖评价和美丽河湖建设;编制完成全市水资源公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技术支撑,完成省对市、市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河湖岸线功能清晰达到《云南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大纲》要求;河湖水质监测成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

3.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前期省预算内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保山坝水资源分析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子项初设及施工图等。

4.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监管服务经费,绩效目标: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完成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00,000元以上,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进度前三季度达到全年目标的80%以上。

5.潞江坝灌区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年内完成剩余所有可研前置报告编制报审工作。

6.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绩效目标:完成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统一门户系统里的报件行政审批30件以上。

7.水利行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加强和提升市级水利机关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水利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保障城乡供水的作用。

8.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维护本次新建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

9.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资金,绩效目标: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年度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人预算管理的水士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区水士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1,200元,较上年减少45,195.15元,下降5.75%。,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商品与服务支出均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1,656,546.74元,其中,流动资产84,546.16元,固定资产12,396,717.51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613,88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09,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980,17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190.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190.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256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47,107.28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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