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7-6/20240105-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务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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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入选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近日,水利部公布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昌宁县成功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成为全省成功入选的三县之一,为我市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水务部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进水土流失系统治理,全市多年持续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态势,水土保持率达到了80.8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腾冲市和顺清洁小流域被水利部评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2023年度昌宁县又荣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殊荣。

近年来,昌宁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形成了生态宜居与经济稳定的良性循环治理模式,建成了规模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2004年至2022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34.0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64.21%提高至76.35%,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基本农田得到增加,生产能力得到增强,农业规模化发展有了突破。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水利部和云南省等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通过连续多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已形成大面积连片示范区,综合治理初具规模,小赤田、马桑林洼等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形成了昌宁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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